本卷中,在“檢察權研究”欄目中,我們還刊登了兩篇文章。張雪妲同志的“關于檢察機關職權的爭議及思考”一文是“檢察機關職權研究”課題的階段性成果之一,是對國內有關檢察機關職權問題理論研究的綜述。吳孟栓同志的“偵查權與法律監(jiān)督”一文,對偵查權的屬性及其檢察權之關系在我國的司法制度框架內進行了研究。在“民事行政法律監(jiān)督”專欄中,陳界融同志的“論民事再審程序之重構”一文,對我國民事訴訟法第十六章規(guī)定的“審判監(jiān)督程序”中的人民法院提起再審程序提出質疑,并從既判力原理和我國司法制度的憲法定位出發(fā),提出了重構民事再審程序的具體立法建議。在“比較檢察制度”欄目,張培田博士的“檢察制度本源芻探”一文,系統(tǒng)地梳理了檢察制度的歷史源起及其在文明發(fā)達國家中的演進。在“專題研究”欄目中,我們刊載了兩篇富有新意的文章,值得一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