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學相,男,1964年3月出生。湖北省洪湖市人。法學博士,副研究員,畢業(yè)于西南政法大學和武漢大學,分別獲法學學士、碩士、博士學位。1994年7月畢業(yè)后分配到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從事刑事審判工作,現為廣州市社會科學院副研究員,廣州通達律師事務所律師。共出版著作十部,其中,個人專著有《量刑的基本理論研究》(1998年武漢大學出版社),與他人合著的著作有《中國刑法原理》、《警用法學辭書》、《刑法學研究新視野》等八部,在公開刊物上發(fā)表學術論文四十余篇。薛云華,男,1963年8月生,廣東豐順縣人。1986年畢業(yè)于西南政法大學法律系。1986年至今先后任廣東對外經濟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廣東廣大律師事務所主任、全國優(yōu)秀律師、廣東省首屆十佳律師,辦理了大量有重大影響的訴訟和非訴訟法律事務,發(fā)表法學論文二十余篇。近二十年來,“經濟犯罪”一詞在人們的生活中頻頻出現,人們再也不會陌生??墒?,我國刑法學界對它的研究起步較晚,對經濟犯罪的界定可謂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從學術界的觀點來看,經濟犯罪可分為最廣義、廣義、狹義和最狹義四種學說。本書采用了狹義的經濟犯罪概念。狹義的經濟犯罪的外延包括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犯罪和破壞環(huán)境資源保護罪。但由于現有資料和篇幅所限,書中僅對經濟犯罪的主要部分——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犯罪展開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