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要是想讓哲學家出丑,最有效的辦法莫過于問他“什么是哲學”這個問題了。的確,這大概是哲學上的一個最難回答的問題。 當然,人們可以很容易地從哲學詞典或哲學教科書上找出有關“哲學”的定義和界說,但當你對哲學有了相當深入的了解和領悟之后,就會感到在這個問題上最好是保持沉默。因為你一旦進入哲學,就會發(fā)現它原本是無法談論的,正如老子所言:“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本S特根斯坦也說過:“對于不可說的東西我們必須保持沉默?!比欢?,古今中外的哲學家仍然在那里喋喋不休地大談何為哲學,這是不是缺乏智慧的表現呢?是不是徒勞無益的呢?當然不是。因為哲學的全部尷尬集中到一點,就是必須“說”“不可說”。倘若考慮到這一點,我似乎就有了—種“談論”“哲學”的勇氣。它足以使我在進入哲學話題的時候,能夠獲得某種自我辯護,從而變得心安理得。 嚴格地說,哲學不是一種知識,,盡管我們可以很容易地指出若干“哲學知識”,如哲學家們所說的那些東西,以及歷史上哲學思想的積累等等。但從根本上說,哲學是不能夠被當作一種“知識’’來“看待”和“學習”的。因為在一定意義上,哲學不過是一種運思方式而已。據說康德當年就曾告誡他的聽眾:學生應該學的只是去進行哲學式的思考。就此而言,哲學是“做”而非“說”。因此,哲學是既不能“教”也無法“學”的,它只能參與,亦即在參與“思”的歷程中領悟“思”的方式本身。雅斯貝爾斯說得好:“哲學是不能教的,只能靠自身的悟性去參悟人生與世界。”這實際上意味著哲學不能或不應被設置成一個對象性的規(guī)定,然后以—種知識論的態(tài)度去對其進行把握和揭示。因此,我的這本談論“哲學”的書,必須時刻保持高度的警惕,以免對于哲學采取—種純粹“旁觀者”的姿態(tà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