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忠海男,1945年生,河北省沙河市人。1968年畢業(yè)于天津南開大學外文系。1981年畢業(yè)于北京大學法律系,取得法學碩士學位。周忠海教授曾任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副院長、中國政法大學學位評定委員會副主任,現為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國際法專業(yè)博士生導師,博士后流動站合作導師、中國政法大學學位評定委員會委員、國際法研究中心主任、國際法學院學術委員會主席,并兼任中國國際法學會副會長、中國海洋法學會副會長、北京市國際法學會副會長,國際商會中國國家委員會國際仲裁委員會委員、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中國律協(xié)海事委員會特邀顧問,北京、上海、廣州、青島、威海、杭州、廈門、蘇州和柳州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中國法學會WTO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對外經濟貿易大學WTO研究中心專家委員會委員,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兼職教授,中國人民解放軍西安政治學院軍法系兼職教授,中國海洋大學兼職教授,中國海洋法教育基地研究中心住所研究員,臺灣東吳大學、清華大學客座教授,北京市學位委員會法學學科組成員,中國律師協(xié)會海事海商委員會特邀顧問,中國學位和研究生教育學會理事、文理科委員會副組長,中國大學生五四青年獎、建昊獎學金全國評審委員會委員,北京市法學會軍事法學會第2屆理事,中國政法大學《政法論壇》編委,《中國國際法年刊》編委,中國政法大學《比較法研究》編委,黑龍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學院院刊副理事長,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檢察院專家委員會委員,中國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世界貿易組織研究中心學術委員會、福耀反傾銷研究中心學術、專家委員會委員,北京市社會科學理論著作出版基金專家組成員,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評審專家組成員,《中國大白科全書》第二版(國際法卷)主編。中國民航總局特聘專家。1981年6-9月作為聯合國第三次海洋法會議中國海洋法代表團顧問,出席第十期海洋法會議,并作為倪征噢教授的助手參加公約草案起草委員會的工作。1984年參加聯合國國際海洋法學院在加拿大達浩西爾大學舉辦的培訓班并結業(yè)。1991-1992年,作為高級訪問學者訪問美國弗吉尼亞大學法學院。1996年應臺灣東吳大學邀請,赴東吳大學、海洋大學講學和學術交流。1998年作為中國政法大學代表團成員訪問德國科隆大學、比利時安特維普大學、意大利羅馬第二大學,并進行講學和學術交流。1999年1月參加韓國漢城大學東亞經濟合作論壇國際學術交流會。2000年1月赴德國馬普國際私法和比較法研究所訪問交流。曾參加我國多部法律的起草、討論和修改工作,多次赴國外和港臺講學。主要著作有:《國際海洋法》,1991年榮獲北京市高等學校第二屆哲學社會科學中青年優(yōu)秀成果獎;《國際經濟關系中的法律問題》,獲中國政法大學憲梓科研二等獎;《科技進步與海洋法的發(fā)展》(憲梓二等獎)、《國際法學述評》、《皮諾切特案析》、《國際經濟法》、《國際法》和《電子商務法新論》等;發(fā)表“論國際經濟法在中國的研究和發(fā)展”、“論國際法在國際關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國家主權與人權”及“中國入世后的若干法律問題思考”等100余篇重要學術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