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建華,男,1966年11月生,1991年1月西南政法學院民事訴訟法研究生畢業(yè),并獲得碩士學位,分配到河南平原大學執(zhí)教。1995年考入中國政法大學攻讀博士學位,師從楊榮新教授。1998年獲法學博士學位,留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系執(zhí)教?,F為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中心副教授。研究主題包括訴訟主體、訴訟證明、破產、中國區(qū)際訴訟法律沖突和司法協作以及非國有經濟法律保障等。已經公開發(fā)表30余篇學術論文,其中5篇論文獲省、部級或校級一、二等獎。代表作有《民事訴訟當事人研究》、《正當當事人理論的現代闡述》和《訴訟證明過程分析》。為了使讀者更好地了解有關問題的法律規(guī)定,了解實踐中存在的問題,增加可讀性和實用性,我們這套叢書盡可能從實際出發(fā)提問題,采用真實的案例,采取理論聯系實際的比較的方法,從訴訟法理論和法學基礎理論的高度加以分析闡述,得出應有結論。我們深知民事訴訟法學是應用型學科,注意實踐問題;但又要從理論高度加以分析,使之更上層樓,便于舉一反三,俾能有所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