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原理與實務》分為六編,即民法總論、人法、物權法、知識產權法、債法、繼承法。在第一遍中,作者闡述了民法概論、民事法律關系、民事法律行為、代理、訴訟時效和期限;第二編中,作者講述了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團體、人格權、親屬權等問題;第三編中,作者隊伍全做了基本解答,主要包括:物權總論、所有權、用益物權、相鄰關系、擔保物權以及占有取得時效;第四編,作者介紹了知識產權法的相關內容,包括:知識產權法概論、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第五編,債法,作者講述了債法總論、合同之債、不當得利之債和無因管理之債以及侵權行為之債;在第六編中,作者主要寫了繼承法概述、法定繼承、遺囑繼承、遺贈和遺贈扶養(yǎng)協(xié)議以及集成的其他問題。值得一提的是,《民法原理與實務》在編寫體例上做了兩方面嘗試,第一,本教材按《民法通則》第2條關于民法調整對象的規(guī)定將全書分為了民法總論、人法、財產法三個組成部分,以便于初學者較全面地了解民法的內容,較好地把握民法各種制度間的聯系。第二,《民法原理與實務》在每一章的后面都設置了“理論思考與實務訓練”,以便培養(yǎng)初學者的基本理論素質及其初步實務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