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書共分兩大部分。第一部分標題是“人”,施蒂納說明所有意識、宗教、道德、法律、真理、國家、社會、人民、民族、祖國、人類以至世界本身都是旨在通過各種非個人的普遍的東西來奴役個人,都是“否定你自己”的,由此說明世界上的任何事物本身都是利己主義的,因而“唯一者”當然也是利己主義的。第二部分標題是“我”,指出了自我徹底解放的道路,即“回到你自己那里去”的道路。他主張自我的解放不能依靠在自我之外的什么永恒的觀念或原則來實現(xiàn),而只有靠使自我君臨這些觀念或原則之上來達到。顯而易見,這種立論結構是模仿費爾巴哈的《基督教的本質》一書的?!痘浇痰谋举|》就分成“宗教之真正的,即本身的本質”和“宗教之不真的(或神學的)本質”兩大部分來分別論述神和人的。本書為青年黑格爾分子、無政府主義思想家麥克斯·施蒂納的主要著作,寫于1843-1844年。該書是青年黑格爾派的一部重要著作,通常也被當作無政府主義思潮的代表作之一。它的哲學基礎是極端的主觀唯心論、唯我論;其核心則是從個人“自我”、“唯一者”出發(fā),要求絕對自由的極端利己主義。全書共分2篇5章,具體包括人生、古代人和近代人、獨自性、唯一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