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書的出版背景國內關于法學教育的專著或譯著尚屬鳳毛麟角,而診所教學方法在中國的法學教育領域更是一種全新的探索。2000年9月,美國福特基金會資助清華大學,人民大學、北京大學、武漢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復旦大學和華東政法學院等國內7所法學院,校開設了診所課程;2001年9月,又有三所新的學校加入,它們是中山大學、西北政法學院和四川大學;與此同時,受到這種新的教學方法的啟發(fā)而自發(fā)探索的學校亦逐漸涌現。隨著開設診所課程的學校的增加,以及參與診所課程教學的教師人數的增加,診所教育逐漸形成了自己的網絡:診所教師不定期地召開不同規(guī)模的教學方法研討會,并走進各院校的診所課堂進行實地觀摩。所有這些在教學內容與交流形式方面的探索都為中國的法學教育發(fā)展帶來了一股清新的氣息,診所教育正在逐漸成為中國法學教育的組成部分。診所的教學實踐吸引了人們對于其學術理論的關注。作為一種起源于美國、現已成為世界多個國家法學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的教學方法,診所教育從法學,教育學以及成人學習理論等多種學科中挖掘出了自身的理論與價值。本書即是一本關于診所教學方法的學術譯著。二、本書的結構本書分為五個部分,包含了十五篇文章,基本設計思路如下:(一)法學教育與法律職業(yè)任何法學教學方法都是圍繞著一定的法律制度和法學人才的培養(yǎng)目標應運面生的,同樣中國法學教育者對診所式教學方法的興趣與引入也是離不開中國司法改革和法律職業(yè)一體化的大環(huán)境。因而,本書的第一部分選取的文獻主要將診所法學教育方法置于法學教育與法律職業(yè)的關系,法學教育的職業(yè)化改革,以及法學院培養(yǎng)人才的方式等大的問題之下予以考察的。1989年,美國律師協(xié)會法學教育部成立了一個特別工作小組來考察法學院與法律職業(yè)之間的關系,以期提高對于法學院學生在畢業(yè)后能夠勝任律師工作所需的基本技能和職業(yè)道德的教授。1992年,該工作小組出臺了一份名為(法學教育與職業(yè)發(fā)展——一種教育上的連續(xù)統(tǒng)一體)的報告,即(麥考利特報告)(Mc‘CrateReport)。作為本書的開篇,我們選取了該報告中(關于職業(yè)基本技能和價值標準的聲明)的部分。這一部分的另外兩篇文章分別從診所教育的發(fā)展歷史與法學教育改革的角度來探討診所教育在法學教育中的地位。(二)診所方法論與教學法這一部分包含了五篇文章,構成了本書的核心之一?!稙槭裁床婚_設診所式律師學校?》和《服務背景下的法學教育》是兩篇早期在美國論述診所教學價值的經典性文章。對于歷史的研讀可以讓我們重沮早期的診所倡導者對于這種教學方法的殷殷期盼,同時也創(chuàng)造了一個進行對比研究的背景;我們會驚異地發(fā)現推動診所教育最初在美國破土而出的諸多基本因素:為窮人提供法律服務,對法學院的學生進行技能培訓和職業(yè)道德教育,也正是今天我們在中國法學教育的背景下探討診所教學方法的初衷。同時,診所教育在發(fā)展過程中的種種坎坷,也預示了這一事業(yè)的艱辛。作為一種教學方法,診所方法的魅力在于它首先關注學習者和學習的過程,并以此來促動教師去關注教育心理學,并對不同的教學方法做出評價。可以毫不夸張地說,診所教學是一門教學的藝術,其中的每一個環(huán)節(jié)都傳遞著教師與學生的互動性,有的學者更是言簡意賅地稱之為“以學生為中心的教學方法”或“從實踐中學習的方法”。本書的第二部分的余下3篇文章力圖通過對技能訓練、職業(yè)道德,指導、評估等諸多方面的探討,對這一教學方法進行細致剖析。(三)構建診所與將診所融入法學院課程盡管每位診所教師在各自學校中所遇到的具體問題和困難可能不同,無論診所教學方法的優(yōu)點與價值如何多,法學教育工作者最關心的是如何通過診所式教育使學生受益。診所課程是一門實踐性非常強的課程,除了對于教學方法的理論探討外,希望本書也能成為設計診所課程的實踐指南。真實客戶診所、校外實習診所和模擬診所是傳統(tǒng)分類上三種典型的診所。本書第三部分針對不同的診所類型,選取了3篇介紹如何建設診所以及如柯將診所課程融入法學院整體教學計劃的文章,為系統(tǒng)設計診所課程提供實用性的指導。(四)診所教學方法在美國以外的發(fā)展診所教育起源于美國,作為診所教育比較成熟的典范,在美國有關診所教學方法的著述的豐富性可想而知。然而過多地依賴于美國學者對診所的論述與反思難免令人對診所作為一種教學方法在其他的地區(qū)和法域的適用性產生懷疑。畢竟,作為一個在本科階段就開始開設法律專業(yè)課程的大陸法系傳統(tǒng)(至少主流意見這樣認為)的國家,診所教育在中國法學教育框架中運作余地有多大,令人關心。在本書的第四部分,我們將介紹非美國的診所項目。(診所法學教育的美國風格)是一位英國學者從比較的角度來論述診所教育在英國的可行性;(診所式法學教育在中東歐地區(qū)的可行性)探討了診所教學方法如何在本科教育階段、在大陸法系國家(甚至是原社會主義法系國家)發(fā)揮作用。(五)診所法律教育的未來本書將以對診所式法學教育未來的中肯而充滿希望的評述作為結尾。譯文中的許多問題也正是中國診所法律教育獲得較大發(fā)展所需要克服的瓶頸。三、幾點需要說明的問題第一,本書在翻譯、編輯過程中盡量保留了原文的風貌,尤其未對腳注進行過多的刪減。其用意有二:1.編者希望本書除了作為一本介紹診所理論的專業(yè)書籍外,還能夠成為對國外法學教育和法律制度感興趣的讀者的一本參考資料,從而更具保留價值;2.診所本身的理論基本上都是從法學教育的實際工作中精煉而來的,而注釋中許多背景性內容構成了對正文補充,解釋。保留注釋有助于讀者準確把握原文作者的寫作語境;也希望這種平實的文風對國內學術創(chuàng)作有所啟示。第二,在中國的背景下對診所教育的解讀從事診所教育工作兩年以來,經常思考并且與其他學人探討最多的一個問題就是“如何使診所教育方法的優(yōu)點在中國的法制和教育環(huán)境下發(fā)揮作用”——即所謂的“本土化”問題。誠然,制度、文化、思維方式等多方面的原因造成的中外在法學教育方面的差異是客觀存在的,但這不能成為簡單否定一種外來的教學方法在中國適用的理由。這些差異的某些方面確實讓我們在引入診所方法時面臨著更多的挑戰(zhàn),如,中國法學教育中公益法律的意識和相關學術研究尚為相對薄弱,這使得我們在認識、評價和接受診所教學方法的一個重要作用——在法學院進行正義法學教育時需要一個更長的過程。但另一方面,這些差異也為診所方法融入中國法學教育創(chuàng)造了更好的契機,我們對診所教育的探索是建立在充分吸取他人的經驗、教訓的基礎上的,我們可以有意識地避免國外走過的一些彎路,如在對教師工作的認可、學生的學分和教師的待遇等問題上。“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希望本書所選取的有關診所教育的文章對中國的法學教育改革有所裨益。我們相信,通過這種全方位的介紹,診所式教學會以一種完整、清晰的面貌呈現給讀者。中國法學教育工作者對于診所教學方法的探索也會日益深入,最終達到“取他人之長為我所用”的境界,完成對診所教學本土化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