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際私法通論》(第一版)自1996年出版以來,在學界曾受到廣泛的好評,幾度重印,但早已脫銷。加之,隨著國際社會交往的不斷擴大,中國改革開放的進一步深入和“一國四法域”的形成以及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中國已成為僅次于歐盟、美國和日本的第四大經濟體,涉外民商事關系較七年前已更為發(fā)達和復雜,國際私法在法律體系中的地位已大大提高,國際私法的理論研究工作和國內立法及司法實踐也有了更大的發(fā)展,故而促使我們決定對原書進行重大修訂。首先,這個第二版進一步突出了中國的內容和特色。回首本書初版后七年來的情況,人們不能不承認中國的國際私法,無論在理論研究、立法、司法與仲裁實踐等各個方面,都已有了可喜的進步和發(fā)展,而且這些進步與發(fā)展,既與中國改革開放的前進步伐相一致,也與當代全球化的進程相呼應。中國的國際私法在上述幾個方面的進步都從一個側面反映了中國法治化的加強和中華民族法律文化的全面振興。這是第二版之所以在這些方面著更多的筆墨,作更詳細的論述的主要動因。其次,本書第一版原是在1990年作為高等學校法學教材的《中國國際私法》一書的基礎上增補而成的,基本上未脫出教材的案自,其顯著表現(xiàn)是一般介紹性的內容占絕大的篇幅。這個第二版則大大增加了理論上的闡述、評價與討論的成份,從而使它更具有學術性、論辯性和啟迪性。而且由于這些理論上的闡述、評價與討論是從中國國際私法學者的視角和立場出發(fā)的,凝聚了我們自己許多研究心得與理論觀點,從而使第二版的中國特色以及它的個性化特色大為加強。第三,第二版在中外國際私法立法和國際條約與國際慣例和外國學說等方面不但置換了第一版中過時的內容,而且增補了不少很新的材料。如這次修訂,首先是增加了大量國內國際立法和理論研究的最新成果,彌補了原書及目前同類著作的不足,包括增補了中國的《合同法》、《海事訴訟特別程序法》、《技術進出口管理條例》《信托法》及最新修正的《收養(yǎng)法》《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集成電路保護條例》、《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yè)法》等國內立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近發(fā)布的有關司法救助、區(qū)際司法協(xié)助、涉外民商事管轄權、商事仲裁等方面的司法解釋以及中國的區(qū)際法律沖突、區(qū)際司法協(xié)助、區(qū)際仲裁裁決的承認和執(zhí)行等內容。我們還在若干法律適用問題上,介紹了由中國國際私法學會草擬的2000年《中國國際私法示范法》的內容,從而使本書作為“中國國際私法”的特色更加突出。在國際法源方面,增加了、200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海牙國際私法會議近年通過的幾個公約及i999年海牙《關于民商事管轄權與外國判決執(zhí)行公約》(草案)、2000年歐盟理事會《關于民商事管轄權及判決執(zhí)行的法規(guī)》等國際立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評析外國國際私法立法方面,對第一版未涉及的美國路易斯安那州你拿大魁北克省、羅馬尼亞、意大利、英國、越南、列支敦士登、委內瑞拉、突尼斯、白俄羅斯和德國等一系列國家的最新國際私法立法及國內外有關仲裁機構的最新仲裁規(guī)則的有關問題進行了評述。同時反映了《戴西和莫里斯論沖突法》(第13版)和戚希爾、諾思《國際私法》(第13版)的最新發(fā)展。增補了我們自己關于重構國際民商新秩序中的國際私法、沖突正義與實質正義、Intemt的應用對傳統(tǒng)沖突規(guī)范連結點和準據法的沖擊、法院地法適用的合理限制、國際貿易中的EDI法律問題等方面新的論析。但為不過多增加篇幅,也刪去了一些內容。最后,還值得強調的是,第二版對第一版的體例作了適當調整。例如把破產一章修改后納入了財產權部分,并把全書分為五編,使內容的條理性和層次感得到了加強。以上這些應該對大大提高本書的質量是具有重要意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