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是人類過去活動的客觀事實,簡稱史實。史實雖是客觀存在的,而一時間有密切的聯(lián)系,時間不停留,轉瞬即過,所以歷史的最大特點是一往而不復返,不能再現。因而史實必須通過一定的手段來保持,是為史料。研究歷史必須考察史實,而考察史實必須依據史料。史料一般的只能反映史實的某些部分或某些現象,而不能反映史實的全部情況,尤其是實質的部分,所以史料與史實不能劃等號。史料的形式有多種,主要的是文字記載,此外有古人遺留的實物,圖畫雕像,以及口耳相傳的傳說等。整理這些資料,可以視為史學研究的初步工作,通過可靠的史料,對于史實作科學的考察分析,宣明其發(fā)展的規(guī)律,方為史學研究主要工作?!笆贰弊衷谖覈蓙硪丫?,“歷史”一詞是近代從日本傳入的。所以我們用“史學史”一詞,而不稱“歷史學史”,不僅因其簡明,更因其符合我國的本義。本書是中華歷史叢書中的一冊,主要對中國古代史學史的特點、分期進行了探討,并詳細論述了中國不同時期史學的修訂及主要史書的內容,對于概略了解中國史學發(fā)展的綱要具有一定的幫助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