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罪名精釋》(第二版)在1997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規(guī)定》的基礎上,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先后于2002年3月和2003年8月公布的關于執(zhí)行刑法確定罪名的兩個“補充規(guī)定”,從罪名到內容作了較大的修改和補充。經修訂,本書具有三個顯著的特點:一是內容新穎,重點突出。對兩個“補充規(guī)定”根據全國人民常委會《關于懲治騙購外匯,逃匯和非法買賣外匯犯罪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和4個刑法修正案確定新增設的9個罪名,加上原有的413個罪名共422個罪名全部進行了研究、撰寫;修改的23個罪名也逐一進行了改寫,并堅持新罪,常用的罪,修改的罪重點寫。二是闡明立法的基本精神。凡涉及適用《決定》、刑法修正案和立法解釋條文的,都闡明了立法的背景。三是實用性強。對每一個罪名,注意從概念和構成要件等方面正確闡明我國刑法的基本理論,對認定罪名和適用刑罰應當注意哪些問題作了充分的闡述,并吸收了“兩高”為執(zhí)行刑法公布的50多件司法解釋的內容。這是目前國內出版的研究中國刑法分則內容最新、最全面、最具實用價值的刑法專著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