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史是文學研究整體中的一門重要學科。建國以來,收各大專院校、科研機構集體編寫和專家個人編寫出版的中國文學史各有特色,其中有些著作還發(fā)生過較大影響。本書按時代分為十種十四冊,計為《選秦文學史》、《秦漢文學史》、《魏晉文學史》、《南北朝文學史》、《唐代文學史》(上、下)、《宋代文學史》(上、下)《元代文學史》(上、下)《明代文學史》(上、下)《清代文學史》(上、下)《近代文學史》。各冊自成起迄而互作適當照應,合則為文學通史,分則為斷代文學史。本書編寫的總要求是,合則為文學通史,分則為斷代文學史。文學的基本面貌,要求材料比較豐富翔實,敘述比較準確充分,力圖科學地、全面地評價作家、作品,從而闡明各種文學現(xiàn)象形成的歷史過程及其繼承和發(fā)展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