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各篇的安排,依其內容的分類而定。如本文開始所說,分為婚姻、家庭、人口和社會救濟、社會結構、喪葬、衣飾、文化娛樂等類,并按此類別次第排列下來。各類篇章多寡不一,在篇目較多的類別中,又分出小類,如家庭類13篇,包括家庭結構、宗族大家庭生活、一般家庭生活等項內容。因此在每一類別中,既考慮到小項內容,又照顧到事情發(fā)生的時代先后,作了順序的編排。本書各篇分量不一,少的一二千字,多的五六千字。這是依據每篇內容豐絀來定的。筆者既系寫札記,為讀者閱覽方便,力求寫得簡單明了,二三千字,三四千字,表達清楚就好,不愿拉長篇幅,耗費讀者的寶貴時間。在各篇中有的敘述的事情相近,本可寫為一篇,而卻故意拆成兩篇寫,就是出于縮小篇幅的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