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一詞是藏語音譯,意為“屬地”、“領地”、“領土”等。直到9世紀初葉時,這里仍稱“象雄”。在漢文史籍中,不同朝代對其稱呼各異。9世紀前被稱為“羊同”,元代稱“納里速古魯孫”,明代稱“俄里思”,到了清代方稱“阿里”,直至今日。而在藏文古籍中,“阿里”一詞是9世紀中葉以后才出現(xiàn)的。吐蕃王朝贊普之后裔來到這塊原屬象雄十八部的統(tǒng)治區(qū)域,并在此扎下根后,乃認為,從此時起這塊上部區(qū)域確乎名副其實地臣服于贊普后裔的統(tǒng)轄之內,故此,才有“阿里”的稱謂。到9世紀末至10世紀或更晚些時,“阿里”一詞便在各種藏文史籍中才屢見于記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