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 | 登錄讀書好,好讀書,讀好書!
讀書網(wǎng)-DuShu.com
當前位置: 首頁出版圖書人文社科法律法律法規(guī)民法新訂民法債編通則(下新訂1版)

新訂民法債編通則(下新訂1版)

新訂民法債編通則(下新訂1版)

定 價:¥35.00

作 者: 邱聰智著
出版社: 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叢編項: 臺灣法學研究精要叢書
標 簽: 債權(quán)法

ISBN: 9787300043753 出版時間: 2004-03-01 包裝: 平裝
開本: 23cm 頁數(shù): 483 字數(shù):  

內(nèi)容簡介

  本書在舊版基礎上適當補正,變動幅度極大,不少課題幾與全面改寫無異,乃以新訂稱之;并因經(jīng)此補訂,其篇幅較大,爰分上下二冊出版;上冊主要包括債之發(fā)生及債之標的。本書體例,固大體維持舊版風貌,但與舊版風格仍頗有不同。邱聰智,1946年9月19日生子臺灣省嘉義縣。畢業(yè)于臺灣大學,獲法學學士、法學碩士、法學博士學位。輔仁大學教授兼法律學系主任、法律學研究所所長。曾在日本東京大學大學院、美國柏克萊加州大學從事研究工作。法官、律師。主要著作有:《公害法原理》、《民法概要》(合著)?!睹穹▊幫▌t》、《債法各論》。本書在舊版基礎上適當補正,變動幅度極大,不少課題幾與全面改寫無異,乃以新訂稱之;并因經(jīng)此補訂,其篇幅較大,爰分上下二冊出版;上冊主要包括債之發(fā)生及債之標的。本書體例,固大體維持舊版風貌,但與舊版風格仍頗有不同。其中,應特別提出說明者有四:(1)從方法論之反省,加強債總重大爭議問題之評論意涵;(2)嚴謹法律解釋之脈絡探索及體系構(gòu)成;(3)法學方法,特別是目的論解釋與類推適用之推敲酌量及妥慎援用;(4)對“臺灣地區(qū)民法”債編修正成果之仔細省察及具體檢討。希望以此四者,協(xié)助讀者逐漸進窺債法殿堂。對于“臺灣地區(qū)民法”債編修正條文,本書批評頗多,誠愿以一愚淺見,公諸于世,或可助益?zhèn)w制之精確完美于萬一而己。然而,駑鈍淺陋如愚,主觀偏失誤漏,多所難免。敬祈海內(nèi)先進、師友賢達,諒解之余,仍愿多賜教益。

作者簡介

  邱聰智,1966年9月19日生于臺灣省嘉義縣。畢業(yè)于臺灣大學,獲法學學士、法學碩士、法學博士學位。輔仁大學教授兼法律學系主任、法律學研究所所長。曾在日本東京大學大學院、美國柏克萊加州大學從事研究工作。法官、律師。主要著作有:《公害法原理》、《民法概要》(合著)、《民法債編通則》、《債法各論》。

圖書目錄

第四章 債之效力
第一節(jié) 總說
一、債之效力之意義
二、債之效力之內(nèi)容
第二節(jié) 債務之履行
一、債務履行之補充
二、債務履行與責任標準
第三節(jié) 債務不履行
一、債務不履行之意義及類型
二、債務不履行之效力
三、相關問題之探討
四、受領遲延
第四節(jié) 債權(quán)之保全
一、債權(quán)之保全之意義
二、債權(quán)人之代位權(quán)
三、債權(quán)人之撤銷權(quán)
第五節(jié) 契約之效力
一、總說
二、契約之標的不能
三、定型化契約
四、契約之確保
五、契約之解除及終止
六、雙務契約之效力
七、涉化契約
八、不為給墳之再構(gòu)成
第五章 多數(shù)債務人及債權(quán)人
第一節(jié) 總說
第二節(jié) 可分之債
第三節(jié) 連帶之債
第四節(jié) 不同分之債
第六章 債之移轉(zhuǎn)
第一節(jié) 債之移轉(zhuǎn)與債之變更
第二節(jié) 債權(quán)讓與
第三節(jié) 債務承擔
第七章 債之消滅
第一節(jié) 總說
第二節(jié) 清償
第三節(jié) 提存
第四節(jié) 抵銷
第五節(jié) 免降
第六節(jié) 混詞
主要參考書目

本目錄推薦

掃描二維碼
Copyright ? 讀書網(wǎng) www.talentonion.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備15019699號 鄂公網(wǎng)安備 4201030200161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