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血,或者說tmtl礬對于久沐大陸法傳統(tǒng)熏陶的中國法學院;學生而言可能不是一個耳熟能詳?shù)母拍睿瑢嶋H上即便在美國,如果:一個平時不太跟法律打交道的人偶然在報紙上讀到了這個單詞,恐i怕也未必能說出個所以然。的確,啪這個詞,中文可以翻譯為;“侵權法”或是更學究一點翻譯的為“民事?lián)p害賠償法”,其既非英:語在日常生活中的口頭用語,也不是個土生土長的英語詞匯,而是;來源于拉丁語中的“咖”一詞,大致是“扭曲”的意思,與其:意思相近的還有法語中的“bn”一詞,意思為“傷害”或是“錯i:誤”。:;侵權法雖然是英美法系中歷史為最悠久的概念之一,但其真正:作為一個具有完整理論體系的獨立法律部門在美國的司法實踐中得;到體現(xiàn)和高度重視卻只是最近100年,尤其是近50年來的事。同i美國很多其他的法律部門一樣,美國侵權法無論在理論還是審判方:式上都脫胎于古老的英國判例法,因此研究美國侵權法必須要在英:國法中找尋源頭。一般認為,盡管學者們都把1066年諾曼征服作:為講述侵權法歷史的起點,但現(xiàn)代侵權法的影子最早來自于英國中i世紀一種名為“appedof觸nw”的訴訟,意為如果被告被認為有罪;將會受到沒收財產的懲罰。侵權作為一項獨立的訴由存在則起源于:13世紀的令狀(voit)制度,當時任何人希望因為遭受侵權而獲得;司法救濟必須首先取得英國國王發(fā)出的令狀,其通常被分為直接侵:權訴訟(Aeactlmdu2sp真,ss)和間接侵權訴訟(dea.cd皿皿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