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適應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培養(yǎng)高級法律人才的需要,編寫了這本《商法總論》,根據“民商合一”的指導思想,依照我國民商法律、法規(guī),突出商法特點,結合我國司法和經濟實踐,就編寫教材的要求,組成商法導論、外國商事法律制度概況、商事主體、商事法律行為、商事登記、商業(yè)名稱、商業(yè)賬簿、商事諸法的體系。本書從商法導論開始,介紹商法歷史發(fā)展、商法的特點和原則,闡明商法是民法的特別法。比較美、英、加、德、法、日六國的商事法律制度。剖析個人、合伙、公司、輔助人等商事主體以及商事法律行為的特征、分類與主要內容。針對商法學不可或缺的需要,分章敘述商事登記、商業(yè)名稱、商業(yè)帳簿中的主要內容。以簡釋包括公司、證券、票據、保險、海商、破產的商事諸法為本書結尾。全書力求商法學的理論與實際、原則與具體的探討的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