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二十年中,隨著國家的進步,我國的法學研究無論在公法或私法領域均取得長足的進展,法學成果豐碩,法學英才輩出。以法律制度為研究對象的法學也就成為一個實踐性和針對性極強的學科。我國要建立完善、合理的法律體系,其中的基礎性工作,即理論的論證,框架的設計和實施中的糾偏等,都有賴于法學研究的進一步深入,這就對我國法學研究、法學教育機構和廣大法律理論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事實證明,法學研究水平的不斷提高,依賴法學家、法律工作者的不斷努力,而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學術界的交流、溝通,更成為法律人開拓視野,激發(fā)創(chuàng)造力所必不可少的外部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