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推薦:愛是一定要傷人、被人傷的,因為要深入地去愛。如何透徹骨髓呢?非得尖銳不可,扎進去鉆進去,才能告訴自己告訴對方,我是投而入之的。在我的小說里,女孩子愛上了玩搖滾的吉他手,一見鐘情。他說她傻。他沒有錢,沒有戶口、沒有文憑。他說你為什么要喜歡我?但她被他的音樂感動了。背后是黃浦江灰色的天空。他說我會離開,因為愛。她不懂,但她還是點頭。他們在一起過了一年,男孩果真離開了,在都是節(jié)日的冬天。他說,我要擦肩而過的愛情。愛過一個人,身上就有了烙印,磨之不去。這就是我所經歷過的愛情。寫了兩部長篇小說,是在嘗試脫敏療法嗎?我以為,我終于可以過好一個人的日子了。去年三月,聽許巍的《時光漫步》,聽“青春的歲月,我們身不由已”,淚如雨下。那是我們都喜歡的歌手。一朵花,即使落到了泥地上,也還是美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