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從道義和法律意義上講,是指人應當對自己的行為負責。責任觀念的存在,是人類社會得以高度組織化并能長期維系的基本條件之一。 近年來全國各地區(qū)和部門在領導干部管理體制方面進行了積極和卓有成效地探索,領導干部問責制的推行,就是其中的一項重要成果。然而,問責制推行的前提,是對領導者責任的準確界定,但令人遺憾的是,以往學術界關于這一方面的研究甚少,而各地政府推行的問責的內容也基本上屬于對于施政過失責任的追究。而榮仕星教授的新著《論領導者責任》(人民出版社,2004年2月出版)一書,則是迄今所見第一部對領導者責任進行系統(tǒng)全面闡述的專著。通讀全書,可以感受到作者把握時代脈動的學術敏感和強烈的創(chuàng)新意識。 首先,《論領導者責任》為我們進一步深化干部制度改革提供了另一個視角。傳統(tǒng)的領導科學研究,一般都著重于對領導干部的選拔任用、領導權力構成、領導決策、領導方法、領導協(xié)調以及領導體制等方面的探討。然而正如作者所言,“一個人之所以是領導者,不是因他手中有權,而是因為他肩負某個部門、某個系統(tǒng)或某個工作的責任”(《論領導者責任》后記)。從這個角度來看,關于領導干部管理的各個環(huán)節(jié),著眼點不應當僅僅集中在權力的獲得與行使方式,而應當著重于責任的規(guī)范與明確。只有把權力與責任融為一體,才能夠建立科學有效的領導干部管理體制,才能從觀念形態(tài)方面解決各級領導者的權力觀問題。明確手中的權力由人民賦予,權力的行使受人民監(jiān)督,向人民負責,時刻牢記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改革開放以來,我們的干部隊伍建設正在朝著科學化和法制化的方向邁進,并取得了重要的成績,反腐倡廉的力度也在不斷加大。但不容忽視的是,近年來在一些部門和地區(qū)有的領導干部,甚至是高級領導干部,濫用權力、以權謀私,直至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據中紀委統(tǒng)計,從1992年到2002年10年間,全國共處分縣級領導干部有49291名,處分廳局級領導干部4095名,處分省部級領導干部176名,令人觸目驚心。此類現(xiàn)象的出現(xiàn)有其復雜的社會根源,但最根本的原因在于一些領導干部不能夠正確看待和行使手中的權力,喪失了基本的責任意識,而相應的管理制度在從責任角度對權力的規(guī)范和制約,也還存在著漏洞和缺陷。 其次,《論領導者責任》構建了一個系統(tǒng)的關于領導者責任的科學體系。全書共分為十章,分別論述了領導者的政治責任、經濟責任、法律責任、社會責任、謀略責任、決策責任、用人責任、執(zhí)行責任、管理責任和教育責任。領導工作是一項綜合復雜的工作,幾乎涉及人類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既有宏觀的戰(zhàn)略把握,也有微觀的執(zhí)行操作。從領導的層次劃分,有決策層領導,執(zhí)行層領導,管理層領導;從領導的類型區(qū)分,有政黨、行政、企事業(yè)單位和社會團體;從領導工作的內容來看,有人與人的關系,也有人與客觀環(huán)境的關系;從領導的方式和手段來看,涉及引導、指揮、組織、協(xié)調、監(jiān)管、教育等等內容。而《論領導者責任》則執(zhí)簡馭繁,以責任為核心,對以上諸多方面都作了深入的研究,既論述了領導者個人的責任以及由此所要求的素質修養(yǎng),也涉及到領導活動過程中諸多環(huán)節(jié)的責任意識。既有對領導者宏觀責任的界定和論說,如“政治責任”一章,首先指出領導者政治責任有一般、特殊和個別三個層次的涵義,領導者的政治責任主要包括維護憲法,堅持和實現(xiàn)黨的領導,堅持國家和民族的統(tǒng)一、維護安定團結三個方面。而領導者履行政治責任的條件和要求是,領導者政治、思想、文化素質是履行政治責任的重要條件;加強領導干部作風建設、制度建設是鞏固執(zhí)政黨地位的重要保證;維護黨的紀律特別是政治紀律;維護黨的思想統(tǒng)一,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也有對領導者微觀責任、具體責任的規(guī)范和要求,如“領導者用人責任”一章共分八節(jié),分別是選才用人在領導工作中的地位、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建設需要高素質的人才、“知人”的原則和方法、“善任”的原則和制度、優(yōu)化人才成長的環(huán)境、為官一任育才一批、堅持授權的原則、用人失誤要追求領導者的責任,從基本原則到具體操作都作了詳盡的論述。 總之,《論領導者責任》一書對什么是領導者責任,領導者應承擔什么樣的責任,如何承擔責任等方面的問題,都進行了系統(tǒng)深入地探討,作到了歷史與現(xiàn)實的結合,理論與實踐的統(tǒng)一,不僅豐富拓展了學術理論研究的新領域,而且具有極為重要的現(xiàn)實指導意義?!墩擃I導者責任》的作者榮仕星教授,在行政管理教學與研究領域多年辛勤耕耘,碩果累累,該書的問世,既是作者長時期進行理論探索的結晶,也是對從事領導工作實踐經驗的總結?!墩擃I導者責任》這個課題,是國家民委2000年12月立項資助的重點項目。研究主要涉及十個方面的內容,即領導者政治責任;領導者經濟責任;領導者法律責任;領導者社會責任;領導者謀略責任;領導者決策責任;領導者用人責任;領導者執(zhí)行責任;領導者管理責任;領導者教育責任。本課題研究的重點是對領導者管理過程中經驗的總結,教訓的吸取,理論的提煉和升華,并在較全面系統(tǒng)闡述諸項領導者責任的基礎上提供一本歷史與現(xiàn)實相結合,理論與實踐相統(tǒng)一,中國與外國相交匯,有科學的理論體系,又有較強針對性,規(guī)范性和可操作性的專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