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02#(一)根據教學大綱,復調音樂曲式與作品分析以及整部歌劇的分析,分別在復調音樂和歌劇研究課中進行,不包括在本教材范圍之內。(二)本教材中選用譜例和所分析的樂曲除了根據課程內容需要之外,也考慮到一般情況下教學必需的樂譜、唱片及其他資料的可能條件,在選用我國作品時,也部分地由于這些方面條 件的限制,選用的不一定都是具有代表性的作品。因此,在采用本教材時,授課教師可以適當增減、改換教材中所引用的譜例和分析的樂曲。(三)本教材僅為課堂講授之用,學生的作業(yè)、課堂討論的曲目可由授課教師根據具體情況另行選訂。(四)本教材在編寫過程中,主要參考了下列著作,并引用了其中的一些材料:列·瑪捷爾《論旋律》及《音樂作品的結構》、斯·斯克列勃科夫《音樂作品分析》、伊·斯波索賓《曲式學》、伊·普勞特《曲式學》及《應用曲式學》、弗·雷曼《曲式分析》、培·該丘斯《曲式學》、勃·阿拉波夫《音樂作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