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與賦本是相同因而可以互稱的文體。西漢末年,大學者劉向編集屈原、宋玉等作家的作品,由于它們帶有強烈的地方色彩,所以總題為《楚辭》,意即楚人之辭,或楚國的文學,但他的兒子讓歆協(xié)助他編寫皇家家藏書目錄《別錄》和《七略》時,卻分別題為《屈原賦》、《宋玉賦》等,可見在漢人心目中,辭賦是沒有分別的。不過后人的作品以賦為名的多,因而辭就被人們視為專指屈、宋以及他們的效法者的作品。賦作為共名可以包括辭,辭卻不包括賦了。賦字在文學范疇中有兩種涵義:一指一種修辭手段,一指一種文章體裁。就修辭手段來說,它的意思是鋪陳,凡是用鋪陳手段的來描摹客觀事物都可稱為賦。它是原來體現(xiàn)在《詩經》中而為漢人所概括出來的,和另外 兩種用比礕、隱喻等手段的比和興的。這種修辭手段,由于被作家所大量應用,加上另外一些不可缺少的因素的影響,就逐漸形成了顯得很有特色的一種文化: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