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職務損害賠償
1.什么是行政侵權?什么是國家賠償?
2.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職務侵害人身權有哪些種類?
3.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有哪些侵犯人身權行為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4.因公民自己的行為致使損害發(fā)生的或者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與行使職權無關的個人行為致使損害發(fā)生的國家是否承擔賠償責任?
5.賠償請求人向賠償義務機關索賠時,遞交的申請書應載明哪些事項?
6.賠償請求人請求國家賠償的時效是多長時間?因不可抗力不能及時行使請求權的,應當怎么辦?
7.受害的公民死亡的,哪些人有權提起行政賠償訴訟?
8.賠償請求人單獨提起行政賠償訴訟的,應當符合哪些條件?
9.如果被告的具體行政行為違法,原告是否一定應得到行政賠償?
10.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權的,賠償金應如何計算?
11.負有賠償義務的司法行政機關應以什么方式進行賠償?
12.計算每日的賠償金時,應怎樣確定“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數額”?
13.什么是刑事賠償?刑事賠償的主體有哪些?
14.行使偵查、檢察、審判、監(jiān)獄管理職權的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有哪些情形時,受害人有獲取賠償的權利?
15.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虛偽供述,或者偽造其他有罪證據被羈押或者被判處刑罰的,以及因公民自傷、自殘等故意行為致使損害發(fā)生的,國家是否承擔賠償責任?
16.賠償義務機關賠償損失后,是否應當向有關工作人員追償費用或追究其刑事責任?
17.監(jiān)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有哪些情形的,應當予以刑事賠償?
18.勞動教養(yǎng)管理所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有哪些行為的,應當予以賠償?
19.司法行政機關的賠償案件由哪個部門受理?
20.受理機關應按什么程序處理賠償案件?
21.負有賠償義務的司法行政機關應當在多長時間內執(zhí)行賠償?
22.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時侵犯公民合法權益的行為發(fā)生在什么時間的,才可以適用《中國賠償法》予以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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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產品及商品質量損害賠償
三、醫(yī)療及工傷事故損害賠償
四、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
五、名譽權、肖像權損害賠償
六、交通運輸損害賠償
七、索賠的方法與途徑
(一)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職務損害索賠方法與途徑
(二)產品及商品質量損害索賠方法與途徑
(三)醫(yī)療工作事故損害索賠方法與途徑
(四)道路交通事故損害索賠方法與途徑
(五)名譽、肖像權損害索賠方法與途徑
(六)交通運輸損害索賠方法與途徑
附錄:
一 訴訟文書
二 相關法律、法規(gu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