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為現代散文文體的建立,進行了創(chuàng)造性的勞作。他的敘事記人的散文集《朝花夕拾》和抒情述懷的散文集《野草》,是現代散文的典范。他還有不少典范性的散文,散見于他的小說集、雜文集。在‘“五四”時期,把接近小說文體的敘事寫入的散文編入小說集,是十分普遍的現象;而在30年代,魯迅自己還常常把雜文稱為“小品散文”、“‘小品文”。之所以出現這樣的現象,是和散文家族由龐雜而發(fā)展、分化趨向單純的歷史進程相一致的。本書限于篇幅,不可能把魯迅的散文都編集進來。這里選輯的魯迅散文大致是四類:一是敘事散文,二是寫人散文,三是抒情散文,四是序跋散文。分類是為了有序,以便于系統(tǒng)的介紹,也便于系統(tǒng)的閱讀和鑒賞。這樣分類是有根據的,但也遇到了一些困難:敘事豈能離開人物,寫人豈能不寫事件?這里只是就內容結構的側重,使它們各就其位罷了。開始也曾考慮以編年的辦法編集,這是一種最簡便的編法。但是,魯迅的敘事散文和寫人散文在文體上基本是一致的,而他的抒情散文實際上都是散文詩,文體通異,如果打亂后編年排列,讀者的閱讀情緒和鑒賞境界會不斷地變換,必將影響對作品內容的理解和對藝術美的享受,這可能并不比分類編排更好些。至于“序跋散文”,是一個杜撰的名詞。序跋的寫法是多樣的。它可以寫成文藝評論,可以寫成讀書隨筆,也可以寫成敘事散文、人物散文或抒情散文。但是,試圖把它們分編到各類散文中去,卻總有油水不融之感;把它們聚在一起,倒發(fā)現了它們的共性而相融。序跋除了皇皇大論確乎是論文外,一般仍歸屬在散文之內。魯迅的序跋是有特色的,有著特殊的散文美。限于篇幅,這里只選編了有關他自己的散文著作的序跋和富于散文美的序跋,以便讀者進一步了解和鑒賞魯迅的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