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權利與合同
婚姻
1.未滿10周歲的幼童造成他人身體損害,應由誰賠償損失?
2.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16周歲村民造成他人損害,應由誰承擔民事責任?
3.未滿18周歲的村民進行的買賣活動是否有效?
4.精神病人能否接受獎勵、贈與、報酬等?
5.精神病人誰來管?
6.村民下落不明滿3年,他的婚姻關系是否可以解除?
7.村民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滿3年,他的婚姻關系是否可以解除?
8.幾個村民成立個人合伙,合伙所欠債務應如何承擔?
9.合伙終止時,應如何處理合伙財產?
10.合伙成員非執(zhí)行合伙職務致人損害,應由合伙人共同承擔民事責任,還是由行為人自己承擔責任?
11.未經登記設立的組織對外能以法人名義進行民事活動嗎?
12.法人的內部承包人執(zhí)行職務時造成他人損害,應由誰承擔責任?
13.法寶代表人變動,原法定代表人的屢法律行為是否仍然有效?
14.“皮球踢到何人手?”——法人分立后,權利、義務如何享有和承擔?
15.惡意串通簽訂的合同法律后果如何?
16.乘人之危,壓低價款,是否有效?
17.脅迫他人簽訂合同是否有效?
18.能否以舊車冒充新車出售——欺詐行為的法律后果如何?
19.因標錯價款低價賣出的商品是否可以要求返還?
20.雙方約定的條件尚未成就,買賣合同是否生效?
21.推銷員是代理人嗎?
22.發(fā)包方能否擅自解除承包合同?
23.承包經營的車輛被他人扣押造成損失,誰可要求賠償?
24.買受人能否解除原房屋租賃關系?
25.經房屋所有人同意,非所有人拆除原房,遷移地址另建新房,誰享有所有權?
26.失散的飼養(yǎng)動物應當屬于誰?
27.財產被保管人轉移給第三人,的有人能否要求第三人返還?
28.村民請求他人返還原屬自己的財產有無時間限制?
29.時過兩年,賠償請求是否可以得到保護?
30.有將儲蓄單折抵現(xiàn)金質押,中獎后獎金應屬于誰?
31.租房人能否請求優(yōu)先購買所租的房屋?
……
家庭
繼承
計劃生育
農業(yè)承包
農村宅基地
農民負擔
鄉(xiāng)鎮(zhèn)企業(yè)和勞動者權益
自然資源和環(huán)境保護
民事訴訟與刑事訴訟
行政法
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