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刑事證明概念
一、重塑刑事證明概念的必要性
二、證明概念體系與刑事證明
三、刑事證明的概念
四、關于刑事證明概念的若干誤區(qū)
第二章 刑事證明理念
一、刑事證明的客觀性
(一)刑事證明的認識活動屬性
(二)刑事證明的客觀性是辯證唯物主義認識論的必然要求
二、刑事證明的相對性
(一)認識的相對性
(二)訴訟證明的相對性
三、刑事證明的正當性
四、刑事證明中的價值權衡
(一)刑事證明中的多元價值
(二)刑事證明中多元價值的平衡
第三章 刑事證明原則
一、證據裁判原則
二、元罪推定原則和疑罪從無原則
三、兩造舉證原則和職權調查原則
四、實質真實發(fā)現原則
五、自由評價證據原則
(一)證據的證明力由法律預先加以規(guī)定
(二)證據的證明力由法官自由評價
第四章 刑事證明主體
一、證明主體與證明責任
二、證明主體的內涵與外延
三、刑事證明主體之辨析
(一)實質性的當事人
(二)當事人的輔助人
(三)法院和其他訴訟參與人
第五章 刑事證明對象
一、案件事實與爭議事實
二、實體法事實、程序法事實與證據事實
(一)實體法律實
(二)程序法事實
(三)證據事實
(四)證明對象范圍之界定
三、待證事實與免證事實
(一)司法認知
(二)推定
(三)自認
四、案件事實的單一性與同一性
(一)我國學者關于訴訟客體的爭論
(二)案件事實的單一性和同一性
第六章 刑事證明責任
一、刑事證明責任的含義
二、證明責任分配的代表性學說
三、刑事證明責任的分配理念
(一)無罪推定原則
(二)利益衡量原則
(三)訴訟便利原則
四、刑事證明責任的分擔
(一)訴訟模式與證明責任的分擔
(二)我國刑事訴訟中證明責任的分擔
五、刑事證明責任的倒置與轉移
(一)證明責任的倒置
(二)證明責任的轉移
(三)證明責任轉移與證明標準
第七章 刑事證明標準
第八章 刑事證明手段
第九章 刑事證明程序
第十章 刑事證明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