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1月,中國加入了世界貿易組織。這是黨中央、國務院面向新世紀做出的一項重大抉擇,對擴大開放、深化改革和推進現(xiàn)代化事業(yè),均將產生廣泛而深遠的影響。世界貿易組織是以法律規(guī)則為基礎的國際經濟組織。它的核心是規(guī)則,基礎是法律。中國入世標示著我國的法律和經濟要與國際接軌,要融入國際社會,以便更快地發(fā)展和壯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更好地建設現(xiàn)代法治國家。在新形勢下,我國企業(yè)和自然人從事國際商務活動將更加活躍、更加頻繁。他們在國際商事活動中,不可避免地要多方面涉及國際商事活動的國際法制,迫切需要掌握這方面的法律并利用好法律這一工具,從而更好地爭取主動權,維護我方的合法權益。為此,我們根據(jù)國內外最新發(fā)布或修訂與實施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案例,考察國際商務實踐中出現(xiàn)的新情況、新做法,并吸收了國內外法學教育的最新成果,編寫了這本教材。國際商法課程是高等院校經濟學院國際經濟、國際貿易、國際企業(yè)管理和國際會計等專業(yè)的一門必修課。廈門大學經濟學院開設這門課已有十余年,《國際商務叢書:國際商法》就是在我們原講授教材的基礎上加以修訂的,具有以下幾個方面的特點:1.在結構設置和內容編排上,突破國際商法傳統(tǒng)的僅以國際貿易買賣法作為核心內容的基本框架。隨著科學技術的進步與世界經濟一體化的發(fā)展,現(xiàn)今的國際商事交易已大大突破傳統(tǒng)的國際貿易的范疇,而深入到技術貿易、服務貿易等眾多領域,這就要求國際商法的調整范圍相應地做出變動,涵蓋國際貨物貿易、國際技術貿易、國際服務貿易諸領域,以與目前國際貿易主要由上述三種貿易形態(tài)形成的三足鼎立的格局相適應。此外,有關國際商事交易的法律管制和國際商事仲裁,也是進行國際商事活動所不可或缺的部分。鑒于此,我們確立了《國際商務叢書:國際商法》包括國際貨物貿易、國際技術貿易、國際服務貿易、國際商事交易的法律管制和國際商事仲裁共五大篇的結構體系。2.在研究方法上,把經濟學的研究方法與法學的研究方法結合起來。在闡述與分析一個法律制度的建立與運作時,必先介紹它所產生的經濟背景和演進情形,并試圖對其運作的效率問題作出分析或評價,以便讀者能更好地領會其立法的精神實質而加以靈活運用。3.在寫作方式上,我們采用比較的方法,介紹和分析各國立法的差異并及時點明我國立法的現(xiàn)狀與差距,以期滿足不同貿易對象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