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中央和廣東省委對研究黨的歷史、總結歷史經驗十分重視,中央和省委領導同志都作過許多精辟的論述。本書采取編年體與紀事本末體相結合,以編年體為主的體例。一些重大事件的來龍去脈,力求表達清楚,并努力揭示其內在聯(lián)系。書中所記述的地名、組織、機構名稱,會議名稱,職務稱謂,均沿用歷史提法;所述的“華南分局”、“省委”、“省人委”、“省革委會”分別為“中共中央華南分局”、“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委員會”、“廣東省革命委員會”的簡稱;每位領導人每年第一次出現(xiàn)時注明職務,同一年內職務沒有變化的不再注明職務。書中以公歷紀年,紀事詳其月、日。無日可稽者,列于同旬或同月之后。同日發(fā)生的事,紀事時第一條目注明月、日,其余均標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