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作者黃林異1943年生,湖南湘陰人。1961年7月加入中國人民解放軍,歷任空軍飛行學員,保衛(wèi)干事,空軍直屬軍事法院審判員,解放軍軍事法院審判員,副庭長、庭長,現任解放軍軍事法院副院長,少將軍銜。兼任中國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干事,中國人民大學國際刑法研究所研究員,長期從事軍隊政法工作和軍事刑法的研究,參加過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對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十名主犯的審理和軍內一些重大案件的審判工作,組織和參加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分則中危害國防利益罪和軍人違反職責罪兩章的起草。主要著作有《中國新刑法學》(執(zhí)行主編)、《刑法條文案例解釋》(副主編)、《中國新刑法理論研究》(副主編)等數部著作。于志剛1973年生,河南洛陽人。1995年畢業(yè)于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獲法學學士學位;1998年畢業(yè)于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獲法學碩士學位;現為中國人民大學法院刑法專業(yè)博士研究生。主要著作:《追訴時效制度研究》、《毒品犯罪之理論問題研究》等個人專著四部,合著《侵犯財產罪研究》等30余部,并在各級法學刊物上發(fā)表論文20余篇。陰劍峰1973年生,江蘇阜寧人。1996年畢業(yè)于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獲法學學士學位。1999年畢業(yè)于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刑法專業(yè),獲法學碩士學位。著有《危害公共衛(wèi)生罪》等10余部著作,在《刑法論叢》、《法學家》等刊物上發(fā)表論文數篇。孫勤最高人民檢察院研究室干部,法學碩士。著有《中國刑法新理論》等數部著作,并發(fā)表論文數篇。許成磊1975年生,山東郯城縣人。1997年畢業(yè)于山東師范大學,獲文學學士學位;現為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刑法專業(yè)碩士研究生。合著《疑難刑事問題司法對策》、《中國刑法案例與學理研究》、《擾亂公共秩序罪》、《妨害風化犯罪》等數部著作。陳志軍1976年生,湖南新邵人。1998年畢業(yè)于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獲法學學士學位;現為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刑法專業(yè)碩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