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什么是公務員?
《公務員法》對公務員范圍是怎樣界定的?
《公務員法》對公務員范圍界定的主要考慮是什么?
《公務員法》與有關組織法、法官法、檢察官法等是怎樣相銜接的?
制定《公務員法》要解決的主要問題是什么?
制定《公務員法》的意義有哪些?
我國公務員制度的基本精神及其與西方國家公務員制度有何不同?
《公務員法》的立法宗旨和立法依據是什么?
《公務員法》的制定過程是怎樣的?
制定《公務員法》的指導思想是什么?
制定《公務員法》遵循的原則是什么?
《公務員法》主要有哪些內容?
《公務員法》規(guī)定的我國公務員制度的原則是什么?
《公務員法》規(guī)定的我國公務員管理或任用應堅持的原則是什么?
什么是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和法治原則?
什么是監(jiān)督約束與激勵保障并重原則?
根據《公務員法》,對公務員的任用應堅持什么原則?
什么是分類管理和效能原則?
公務員的主管部門有哪些?
公務員主管部門的職能有哪些?
第二章 公務員的條件、義務與權利
第三章 職務與級別
第四章 錄用
第五章 考核
第六章 職務任免
第七章 職務升降
第八章 獎勵
第九章 懲戒
第十章 培訓
第十一章 交流與回避
第十二章 工資福利保險
第十三章 辭職辭退
第十四章 退休
第十五章 申訴控告
第十六章 職位聘任
第十七章 法律責任
第十八章 附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