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雖然“精”,但并不因此而失卻了“全”和“新”。全書共分十章,前八章是標準的憲法學教材內容:第一部分四章分述了三權分立和聯(lián)邦主義,第二部分前四章則先后論述了正當程序、平等保護、言論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最后兩章是比較技術性的內容:“政府行為”作為憲法訴訟的對象以及國會在實施公民權過程中制定的立法,初學者或許可以不讀,亦不致影響了解美國憲法的梗概。雖然和案例書不同,本書不可能大段引用判例原文,但它對每一個重要案例——從19世紀初期馬歇爾法院的經典判例直到最近倫奎斯特法院的——都做了恰到好處的介紹和分析。且正由于其精簡,《憲法》不斷更新的負擔相對較輕,因而每一版都吸收了大量的最新案例,例如第五版甚至包含了當年剛發(fā)表的案例。讀者由此不僅可以掌握美國憲法的全貌,而且還能及時了解憲政發(fā)展的最新動態(tài)。通讀這樣一本全而新的《憲法》并不能使初學者“速成”為美國憲法的專家,但至少為他們進一步研究美國憲法乃至一般意義上的憲法學打下一個足以自信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