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法律和法律制度的比較研究通過對不同國家法律和法律制度的比較分析已經大大豐富了我們社會中對有關法律地位和作用的理解,但是這種研究卻往往缺乏一個強有力的理論結構。即使那些研究法律在社會中地位和作用的學者,通過運用經濟學理論,在理解法律和社會之間的關系方面已經提供了一個很好的理論結構,但是他們卻又往往只關注美國法律問題。烏戈·馬太在這本書中避免了這些缺陷,他將比較法和經濟學這兩個學術領域的學術洞察建設性結合了起來,這勢必會加深我們對于為什么一些社會采用不同的法律和另一些社會卻擁有相似的法律等問題的理解。馬太在這本書中說明了經濟學概念如何可以運用到比較法研究中,然后他將這些概念運用于比較法研究領域的幾個重大問題研究,包括法律史和法律淵源,民法法系和普通法系的區(qū)別以及從一個國家到另一個國家所發(fā)生的法律變遷的原因等;在這本書中,他還審視了財產法、合同法和信托法的幾個特殊問題;最后他又將其所發(fā)展的上述學術洞察運用到發(fā)展中國家和前社會主義國家的有關法律變遷問題研究上。這本書對于法律、經濟學與發(fā)展研究領域的學者來說將是非常有趣的,而對研究前社會主義國家轉型的學者來說也將是趣味盎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