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月英,女,1963年9月出生,湖南津市人,深圳大學法學院教授,法學碩士。1985年獲西北政法學院法學學士學位,1988年獲法學碩士學位,1988年起在西北政法學院法律系任教,1995年破格晉升為副教授,現(xiàn)為法學教授;曾在浙江財經學院執(zhí)教并兼任法學研究所所長。2001年獲得“浙江杰出青年”榮譽稱號。先后獲得浙江法學會先進個人和財經學院優(yōu)秀教師、西北政法學院優(yōu)秀教師等榮譽稱號。主要從事刑法、經濟法、經濟刑法的理論研究、實務操作與法學教學實踐。尤其是有關公司、企業(yè)、金融、稅收、海關等領域的經濟行為的理論與實踐。獨立出版著作《公司企業(yè)犯罪研究》和《金融票證犯罪研究》,承當多項省、部級課題項目,撰寫了大量學術論文??蒲谐晒啻潍@得過獎勵。為本科生主講《經濟法學》、《刑法學總論》、《刑法學分論》、《公司法、企業(yè)法》、《合同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司法文書課程》等課程;講授研究生課程《刑法理論與實踐》;為司法考試輔導班主講《經濟法概論》。本人曾獨立或作為課題組負責人先后承擔并完成省、部級課題多項,主要有財政部1999年重點課題、浙江哲學社會科學1999年度《五個一理論文章》規(guī)劃課題等。浙江省1997年和2001年的哲學社會科學規(guī)劃重點課題;浙江省教育科學2000年度規(guī)劃課題等項目。先后出版?zhèn)€人學術專著《公司企業(yè)犯罪研究》(中國方正出版社2000年出版);《金融票證犯罪研究》(中國公安大學出版社2001年出版);任副主編的有學術專著《職務犯罪特論》、《委托合同、行紀合同與居間合同實務操作指南》等;并參編專著《特別刑法罪刑論》等,合作編寫教材《新編中國刑法》(總論卷)、《新中國刑法學》(分論卷)等多部;并先后在國家、省、部級刊物《中國刑事法雜志》、《現(xiàn)代法學》、《法律科學》、《當代法學》、《經濟與法》、《法學論叢》、《浙江社會科學》、《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學院學報》、《西南政法大學學報》、《財經論叢》、《觀察與思考》、《經濟與法制》、《經濟論壇》、《浙江學刊》等雜志上公開發(fā)表學術論文“罪刑法定原則確立、貫徹的基本評價及調整取向”、“非法經營同類營業(yè)罪的幾個問題”、“偽造變造金融票證罪芻議”、“BOT投資模式中若干問題的法律思考”、“購房按揭的法律屬性”等五十多篇學術論文。其中的《罪行法定原則確立、貫徹的基本評價及調整取向》一文獲得中國法學會“全國司法改革優(yōu)秀論文”二等獎;《公司與企業(yè)犯罪研究》一書獲得浙江省法學會優(yōu)秀論文三等獎等多項科研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