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以紛繁復雜、變動不居的公司法律關系為其調整對象,具有極強的理論性、實踐性及應用性,尤其在中國,公司法在公司法律實踐中不斷完善與創(chuàng)造著新的制度與規(guī)則,不斷通過對成案的研究明確公司法律制度的現(xiàn)實狀態(tài)。由此,與其他法律部門相比,判例在公司法中的作用分外突出。在英美法系,雖然制定法構成了公司法的主要淵源,但判例法始終起著不可或缺、無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就法律調整的實際效果而言,可以說判例法在英美法系仍然占有核心地位。從某種意義上講,公司制定法只不過起著一般規(guī)定的作用而已,具體案件的具體法律適用仍然必須依賴于隨時發(fā)展變化的判例法。在大陸法系國家,且不論判例在多大程度與范圍上能夠成為法律淵源,至少可以肯定法院等法律實務部門與法學界都日益明顯地表示出了對司法案例的高度重視?;诠痉O強的實踐性與應用性,相對而言公司法案例無疑對公司司法與公司法教學研究具有更為重要的價值。在兩大法系逐漸融合的背景下,繼受了大陸法系傳統(tǒng)的中國,司法案例盡管未被作為法律淵源之一,但其在司法實踐中具有事實上的“約束力”以及在教學與研究中具有極為重要的價值,則是毋庸置疑的事實。就商法而言,由于我國市場經濟制度本身尚處于一個逐漸建設與完善的過程之中,相應的公司法律制度還極不完備,因而往往會大量發(fā)生缺乏法律明文規(guī)定或者既有法律規(guī)定不盡合理,從而使訴諸法院的新型公司法律糾紛難以得到妥善解決的狀況。因此,正如司法解釋在我國所具有的特殊地位一樣,公司司法案例也往往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創(chuàng)新法律的功能。與之相適應,公司法研究當然也不可能拘泥于法律規(guī)定,還必須通過對大量司法案例的剖析,從中挖掘具有事實上約束力的解決問題的規(guī)則,并以此為基礎建構相應的理論體系,從而為未來的公司立法提供理論支撐。就公司法教學而言,作為初學者的學生往往由于缺乏相應的感性認識,不易理解各種復雜的公司法律制度,因而更有必要通過大量典型公司法案例的研習,使其對公司法律制度與理論的理解能夠落到實處。本書面對的讀者主要是高等院校法學專業(yè)的本科學生,同時也可以成為碩士研究生,尤其是經濟法學、民商法學碩士研究生學習與研究商法之用書。此外,司法部門與其他法律實務部門也能從中獲取典型公司法案例所反映出的新的公司法精神與理念。在編寫本書時,我們注意基于以下幾個方面的因素作內容的編排與取舍:(1)基本按照教材的體例與順序排列,以方便讀者查閱;(2)選擇具有代表性的典型與疑難案例,但又確保每一個案例都具有法律適用與理論上的確定性;(3)在“基本案情”之后,以“問題”的方式將本案所涉法律問題加以明示,此外,有時還將與此相關的問題提出一并加以分析;(4)在“評注”部分,將有關基本法律制度與理論問題加以提示,并將該案所涉及的或引發(fā)的深層次的法理加以分析;(5)將每一案例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加以列舉,使讀者能夠有一個清晰的制度對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