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才能在司考中找到快樂呢?每每看到考生為司考所累,不免為之痛惜。我敢說,在某種意義上考試制度是最摧殘人的制度。由此也就萌發(fā)為考生尋找快樂之“經”的念頭。我以為,這“快樂之經”就是:方法。正所謂“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就我的理解。這個所謂的器”就是方法。奉獻在考生面前的這本書,就是深諳其道,在司考界享有一定聲譽的教師的經驗匯聚。做任何事情都有方法,而且方法對頭,事半功倍。對于考生來說,也許最重要的是認識司考。作為一種職業(yè)資格考試,它側重的是實用、應用、操作性知識,因而與大學法學教育所要面對的考試有所不同。毫無疑問,無論在大學法學教育以及司法考試中,法律規(guī)定都是重心所在。說白了,其間的區(qū)別無非是:國家立法是從無數的生活經驗中概括出規(guī)則,大學的基礎教育就是要告訴你有哪些規(guī)則,支持這些法律規(guī)則的基本原理是什么;而對于司法考試來說,則是要將你所知道的法律規(guī)則還原為生活中的事例讓你判斷。類似這樣的經驗在本書中俯拾皆是,相信這些經驗能給有心的考生帶來快樂。當這些經驗積累起來,以至于使你的“悟性”有所提高的話,司法考試也就不再成為一件繁重的“負累”,或許還能為你帶來些許的“快樂”。本書前言序自從米盧將“快樂”引入足球,似乎為那常常在挑戰(zhàn)人之極限的足球帶來了幾分愉悅,只是中國足球并不如廣大球迷所期待的那樣伴隨著激情、興奮。然而我想說的是,快樂與否純粹是人的一種主觀感受,此之覺得是痛苦之事,彼之則很可能覺得樂在其中。對于廣大考生來說,參加司考是一種非常艱苦的經歷,幾大厚本書,無數的法條,無論對誰都是非常繁重的負擔,但這其中并非沒有快樂。幾千年前的先哲不就教導我們說,學而時習之,不亦說乎?這就如同當年的足球一樣,將快樂引入司考并不是不可能的事情。怎樣才能在司考中找到快樂呢?每每看到考生為司考所累,不免為之痛惜。我敢說,在某種意義上考試制度是最摧殘人的制度。由此也就萌發(fā)為考生尋找快樂之“經”的念頭。我以為,這“快樂之經”就是:方法。正所謂“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就我的理解。這個所謂的器”就是方法。奉獻在考生面前的這本書,就是深諳其道,在司考界享有一定聲譽的教師的經驗匯聚。做任何事情都有方法,而且方法對頭,事半功倍。對于考生來說,也許最重要的是認識司考。作為一種職業(yè)資格考試,它側重的是實用、應用、操作性知識,因而與大學法學教育所要面對的考試有所不同。毫無疑問,無論在大學法學教育以及司法考試中,法律規(guī)定都是重心所在。說白了,其間的區(qū)別無非是:國家立法是從無數的生活經驗中概括出規(guī)則,大學的基礎教育就是要告訴你有哪些規(guī)則,支持這些法律規(guī)則的基本原理是什么;而對于司法考試來說,則是要將你所知道的法律規(guī)則還原為生活中的事例讓你判斷。類似這樣的經驗在本書中俯拾皆是,相信這些經驗能給有心的考生帶來快樂。當這些經驗積累起來,以至于使你的“悟性”有所提高的話,司法考試也就不再成為一件繁重的“負累”,或許還能為你帶來些許的“快樂”。我司考著,我快樂著,但前提必須是:我思考著,我才能快樂著。張樹義2004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