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以中國固有法的法文化結構為分析范式,展開論述。固有法的法文化結構為天、宗法道德和禮法規(guī)范。其中,天是宗法道德的終極依據,宗法道德則是天道的體現,其最終具體化為生活中的禮法規(guī)范。在實際生活中,固有法的文化結構表現為天子、官、民的三角形社會結構關系和天理、國法、人情的沖突與整合。近代以來,固有法的法文化結構發(fā)生了變化。這就是:道德本原由以天為本原到以人為本原,道德類型則由宗法道德變?yōu)椤罢w”主義的道德,法律規(guī)范由由本土禮法規(guī)范變?yōu)閺奈鞣揭浦捕鴣恚⒂蓢易陨隙峦菩械姆梢?guī)范。由此,在具體的治理模式上,也開始了一系列變化,本書主要探討的是清末以來,圍繞著權力的合法性重建而進行的制度方面的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