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綜合規(guī)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節(jié)錄)………………………(1)
(1994年7月5日)
勞動部關于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節(jié)錄)……………(2)
(1995年8月4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勞動爭議處理條例………………(4)
(1993年7月6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勞動爭議處理條例》若干問題解釋…………………………(10)
(1993年9月23日)
勞動保障監(jiān)察條例……………………………………(15)
(2004年11月1日)
關于實施《勞動保障監(jiān)察條例》若干規(guī)定…………(23)
(2004年12月31日)
勞動部辦公廳關于職工擅自離職按自動離職處理發(fā)生爭議屬勞動爭議處理范圍的復函……………(32)
(1992年9月29日)
勞動部辦公廳關于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第二十三條如何理解的復函……(33)
(1994年8月16日)
勞動部辦公廳關于處理勞動爭議案件若干政策性問題的復函…………………(33)
(1994年10月10日)
工會參與勞動爭議處理試行辦法……………………(35)
(1995年8月17日)
勞動部辦公廳關于處理勞動爭議案件幾個問題的復函……………………(40)
(1997年1月31日)
勞動部辦公廳關于處理勞動爭議案件有關政策問題的復函………………(42)
(1997年l0月5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43)
(2001年4月16日)
關于進一步加強勞動爭議處理工作的通知…………(47)
(2001年11月14日)
勞動爭議調解
企業(yè)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組織及工作規(guī)則…………(51)
(1993年11月5日)
勞動爭議仲裁
勞動部辦公廳關于受理職工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規(guī)定引起的勞動爭議問題的復函…(56)
(1992年2月27日)
勞動仲裁費和勞動合同鑒證費管理辦法……………(57)
(1992年10月22日)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辦案規(guī)則……………………(59)
(1993年l0月18日)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組織規(guī)則………………………(68)
(1993年11月5日)
勞動部辦公廳關于履行企業(yè)內部承包責任合同的爭議是否受理的復函……(73)
(1993年12月27日)
勞動部辦公廳關于企業(yè)勞動爭議處理條例若干問題解釋中時效問題的復函……(73)
(1994年1月14日)
勞動部辦公廳關于勞動爭議受理問題的復函………(74)
(1994年3月24日)
勞動部辦公廳關于勞動爭議受理范圍的復函………(75)
(1994年4月14日)
勞動部辦公廳關于承包合同引起勞動爭議問題的復函………………………(76)
(1994年4月29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在勞動爭議仲裁程序中能否適用先予執(zhí)行的函…………………(77)
(1994年8月10日)
勞動部辦公廳關于因企業(yè)職工流動等問題發(fā)生勞動爭議是否受理的復函………(78)
(1994年8月10日)
勞動部辦公廳關于是否受理企業(yè)與職工因住房出售等問題發(fā)生爭議的復函…(79)
(1994年9月27日)
勞動部辦公廳關于職工被處理后原單位能否再行處理的復函……………(79)
(1994年11月19日)
勞動部辦公廳關于在勞動爭議仲裁程序中能否適用部分裁決問題的復函…………(80)
(1994年12月26日)
勞動仲裁員聘任管理辦法……………………………(81)
(1995年3月22日)
勞動部辦公廳關于勞動爭議受案范圍的復函………(83)
(1995年4月10日)
勞動部關于勞動爭議案件管轄范圍的復函…………(84)
(1995年4月26日)
勞動部.總后勤部關于軍隊.武警部隊的用人單位與無軍籍職工發(fā)生勞動爭議如何受理的通知…(85)
(1995年6月5日)
勞動部辦公廳關于職工從事業(yè)余兼職勞動發(fā)生勞動爭議如何處理的復函…………(85)
(1995年8月23日)
勞動部關于勞動爭議仲裁工作幾個問題的通知……(86)
(1995年9月1日)
勞動部辦公廳關于調入合同有關問題的復函………(87)
(1995年9月8日)
勞動部辦公廳關于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處理依據(jù)問題的復函……………(88)
(1995年10月10日)
勞動部辦公廳關于仲裁裁決生效前企業(yè)能否對職工再行處理的復函…………………(90)
(1995年12月19日)
勞動部.全國總工會.國家經(jīng)貿(mào)委關于進一步完善勞動爭議仲裁三方機制的通知…(90)
(1996年3月18日)
勞動部辦公廳關于職工因崗位變更與企業(yè)發(fā)生爭議等有關問題的復函…………(93)
(1996年5月30日)
勞動部關于人民法院駁回勞動爭議仲裁第三人起訴有關問題的復函……………(95)
(1996年6月4日)
勞動部關于勞動爭議當事人對糾正后裁決不服是否有申訴權問題的復函……(95)
(1996年7月3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復議仲裁決定書可否作為執(zhí)行依據(jù)問題的批復…………(96)
(1996年7月21日)
勞動部關于勞動爭議仲裁程序問題的復函…………(97)
(1996年7月25日)
勞動部關于用人單位不服部分裁決申請復議期限問題的復函…………………(98)
(1996年7月29日)
勞動部辦公廳關于實行企業(yè)化管理的事業(yè)組織與職工發(fā)生勞動爭議有關問題的復函………(99)
(1996年8月13日)
勞動部辦公廳對《關于臨時工的用工形式是否存在等問題的請示》的復函…(100)
(1996年10月9日)
勞動部辦公廳關于已撤訴的勞動爭議案件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是否可以再受理的復函……(101)
(1997年7月8日)
人事爭議處理暫行規(guī)定………………………………(101)
(1997年8月8日)
勞動部辦公廳對《關于實行勞動合同制若干問題的請示》的復函…………(107)
(1997年9月15日)
關于確認仲裁協(xié)議效力幾個問題的批復……………(108)
(1998年10月26日)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勞動爭議案中涉及商業(yè)秘密侵權問題的函………(109)
(1999年7月7日)
人事部關于印發(fā)《人事爭議處理辦案規(guī)則》和《人事爭議仲裁員管理辦法》的通知…(110)
(1999年9月6日)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受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委托進行工傷認定有關問題的復函…………(120)
(1999年9月9日)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首鋼總公司遷安礦集體勞動爭議有關問題的函…(120)
(1999年12月29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對經(jīng)勞動爭議仲裁裁決的糾紛準予撤訴或駁回起訴后勞動爭議仲裁裁決從何時起生效的解釋…………………………(122)
(2000年7月10日)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不予受理的勞動爭議案件應制作不予受理通知書的通知………………………………………(122)
(2000年12月1日)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勞動爭議仲裁機構能否受理退休干部要求更改參加革命工作時間問題的復函…………………………………………(123)
(2002年7月25日)
關于能否受理原公務員身份職工訴機關補交社會保險金的復函………(124)
(2002年9月29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期限應當如何起算問題的批復…(125)
(2004年7月20日)
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125)
(2005年5月25日)
勞動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128)
(1991年4月9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勞動仲裁委員會逾期不作出仲裁裁決或者作出不予受理通知的勞動爭議案件人民法院應否受理的批復…………………………(176)
(1998年6月8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在民事審判工作中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若干問題的解釋……………(177)
(2003年6月25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事業(yè)單位人事爭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179)
(2003年8月27日)
疑難問題解析
1.我國勞動爭議的處理機構主要有哪些?當事人可以通過哪些途徑解決勞動爭議?……………(180)
2.超過申請仲裁時效,仲裁機關是否受理?若不予受理如何救濟?……………(181)
3.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能否提請行政復議?……(182)
4.當事人對通過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內部監(jiān)督
程序糾正的裁決不服,可否向人民法院起訴?…(182)
5.不服仲裁裁決向法院起訴,能否把仲裁委員會列為被告?……………………(183)
6.企業(yè)調解以后反悔,還能申請仲裁嗎?…………(184)
7.對工傷認定和傷殘等級的鑒定不服可否申請仲裁?……………………(184)
8.企業(yè)被兼并,誰是被告?…………………………(185)
9.單位停業(yè),拖欠職工工資怎么辦?………………(185)
10.死亡職工引起的勞動爭議,其合法權益如何保障?……………………………(185)
11.當事人雙方自行和解,是否允許撤訴而結束仲裁活動?…………(186)
12.撤訴后可否再向仲裁委員會申訴?……………(186)
13.勞動爭議在什么情況下才能向法院起訴呢?…(187)
14.勞動仲裁庭可否缺席裁決?……………………(187)
15.一方當事人拒不執(zhí)行生效的仲裁裁決,另一方當事人該怎么辦?…………(188)
16.信訪部門受理并處理了屬于勞動爭議仲裁機構受案范圍內的勞動爭議案件,當事人又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應否受理?…………(188)
17.部分裁決的效力如何?如果當事人對作出的部分裁決不服,該怎么辦?……(188)
18.勞動監(jiān)察和勞動爭議仲裁有何區(qū)別?…………(189)
附錄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相關法律文書
勞動爭議調解申請書…………………………………(190)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調解筆錄………………………(191)
勞動爭議調解協(xié)議書…………………………………(192)
勞動爭議仲裁申訴申請書……………………………(193)
勞動爭議仲裁申訴登記表……………………………(194)
勞動爭議仲裁應訴答辯書……………………………(196)
撤訴申請書……………………………………………(197)
民事起訴狀(一)……………………………………(198)
民事起訴狀(二)……………………………………(200)
勞動賠償計算公式
l.協(xié)商解除勞動合同的經(jīng)濟補償金計算公式………(202)
2.因病或者非因工負傷解除勞動合同的經(jīng)濟補償金計算……………(202)
3.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經(jīng)濟補償金計算……………(202)
4.因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解除勞動合同的經(jīng)濟補償金計算………………(202)
5.因經(jīng)濟性裁員解除勞動合同的經(jīng)濟補償金計算………………………………(203)
6.用人單位逾期給付經(jīng)濟補償金的經(jīng)濟補償金……(203)
7.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后不支付經(jīng)濟補償金的賠償金計算………………(203)
8.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合同造成勞動者工資收入的賠償金計算公式……………(204)
9.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合同造成勞動者工傷.醫(yī)療待遇損失的賠償金計算公式…………(204)
10.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合同造成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健康損害的賠償金計算公式………(204)
11.勞動者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計算公式…(205)
12.勞動者違反保密條款的賠償金計算公式………(205)
13.用人單位招用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原用人單位損害賠償金總額的計算公式…(205)
14.用人單位賠償金份額的計算公式………………(206)
15.勞動者賠償金份額的計算公式…………………(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