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解決民商事糾紛的法律制度之一,商事仲裁所發(fā)揮的作用日趨突出和重要。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的頒布實施,盡管商事仲裁在我國糾紛解決的地位得到了肯定,商事仲裁立法也在不斷完善,但與世界上主要國家商事仲裁立法、理論和實踐相比較我們還存在著不小的差距。特別是我國加入WT0之后,面對日益國際化和趨于統(tǒng)一的國際商事仲裁的發(fā)展趨勢,我們不僅要了解他國的商事仲裁制度以及國際商事仲裁的發(fā)展方向,更應當在比較的基礎上,結合我國的實際吸收、借鑒并完善我國的商事仲裁制度。比較商事仲裁的目的在于使我國的商事仲裁制度進一步現代化、國際化、潮流化。本書是一本關于比較商事仲裁的專著。共分七章。具有如下特點:第一,本書從比較的角度出發(fā)對商事仲裁制度進行探討。該書不僅最大范圍地搜集了世界主要國家的商事仲裁立法情況及商事仲裁機構的仲裁規(guī)則,以及最新理論研究成果和實踐中的發(fā)展趨勢,還在此基礎上對我國商事仲裁立法、理論及實踐進行了分析和探討,提出了應當吸收與借鑒及完善我國商事仲裁的具體內容。第二,本書在結構上有所突破。這一結構的突破一方面體現在對商事仲裁主體的定位上。即本書一改以往將商事仲裁機構、仲裁庭、仲裁員和仲裁當事人分別、單一論述的方式,從商事仲裁主體的角度對仲裁機構、仲裁庭、仲裁員和仲裁當事人進行綜合性探討,使商事仲裁的主體更為突出,彼此之間的關系更加清晰,也更益于縱向的比較與分析。另一方面體現在將司法對商事仲裁的支持與監(jiān)督進行綜合探討,改變了以往注重監(jiān)督的分析而對司法支持的輕描淡寫,使得司法與仲裁的關系,特別是司法對仲裁的介入更加立體化。同時,在每一章的結構中,在對相關理論進行探討的同時,對各國商事仲裁立法、理論和商事仲裁實踐進行了縱向分析,并在每章的最后以專門一節(jié)進行比較研究。第三,本書在內容上對商事仲裁的探討全面但不失重點。本書的主要內容包括商事仲裁導論、商事仲裁主體、商事仲裁協議、商事仲裁管轄權、商事仲裁程序、商事仲裁的支持與監(jiān)督和商事仲裁裁決的承認與執(zhí)行。第四,本書對商事仲裁的前沿問題進行了前瞻性探討。例如,對仲裁協議形式要件的探討,提出盡管有些國家已承認或有條件地承認仲裁協議的口頭形式,但在目前仍應當強調仲裁協議的書面形式,只是應當將書面形式做擴大的解釋。對機構仲裁和臨時仲裁的探討上,在分析各自優(yōu)勢和不足的基礎上,主張在我國應當承認并確立臨時仲裁制度,特別是我國加入WT0之后,將有利于我國商事仲裁的國際化和潮流化。在對仲裁機構管轄權的探討上,主張應當使仲裁專業(yè)化,即將仲裁管轄權的范圍細化到各專業(yè),制定以不同專業(yè)為區(qū)分標準的仲裁規(guī)則.如證券仲裁、房地產糾紛仲裁、域名爭議仲裁等。需要說明的是,作為對商事仲裁制度的比較研究,必然要涉及不同國家的商事仲裁立法與實踐。遺憾的是由于我們掌握的材料和篇幅所限。也由于我們的能力有限,使我們不可能將所有國家的商事仲裁情況融入比較的范疇,只是選取了在商事仲裁的發(fā)展史以及在當代商事仲裁實踐中具有重要影響的商事仲裁立法和仲裁規(guī)則及其實踐,包括聯合國、英國、美國、瑞典、德國、日本和中國。但在論及具體問題時,又根據實際情況選取了其他國家或地區(qū)的商事仲裁立法和仲裁規(guī)則。本書從立意開始至撰寫完成歷時一年半,在廣泛收集資料的基礎上,對本書的結構、內容、觀點及技巧等問題進行了反復討論和協商。初稿完成后又經過了多次修改、補充,有的部分甚至幾易其稿?,F在呈現給讀者的盡管還算不上一本完美的著作,但卻是凝聚著三位作者心血的研究成果。商事仲裁制度的國際化是一種趨勢,我國的商事仲裁制度應當叢立足于國內走向國際!商事仲裁制度的潮流化是一種標志,我國的商事仲裁制度應當順應歷史的潮流,國際化的趨勢!商事仲裁制度的現代化是一種目標,我國的商事仲裁制度應當借助國際化的趨勢,潮流化的方向邁向現代化!喬欣2004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