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本《現代漢語語法講話》重語言事實的分析,并不著重體系的安排和解說。它以描寫為主,較深刻地反映了現代漢語的結構規(guī)律。詞的分類根據詞的共同性質和共同用法。共同用法指詞的組合能力,共同性質指有共同用法的一類詞共同的意義。如“人、馬、姐姐、蘿卜”都是事物的名稱,前頭都可以加數量詞,它們都是名詞。這是運用了功能標準或結構標準,它的依據是分布理論。析句方法則采取了層次分析。這本書吸取了結構主義的一些方法,又并非拘泥于一種理論和方法。如析句只限于分析層次,并不作結構主義層次分析法中關于核心及其功能的分析,而是根據意義關系來區(qū)分5種句法結構:主謂、補充、動賓、偏正、并列。這部著作的發(fā)表引起語法學界的廣泛重視,也因此引起學術上的幾次大討論,如詞類問題的討論,析句方法的討論。它在發(fā)展語法研究和改進語法分析方面,起了很大的推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