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以來的司法考試總是那么扣人心弦,每年都會有新的亮點,但都是朝著一個方向發(fā)展:命題更加科學化、主觀化。這使案例分析題、論述題、文書寫作題更為重要,而此類題型卻是很多考生的痛處。日趨側重主觀化、理論化考查方式的卷四,是我們要共同面對的。北京萬國學校作為一家著名的司法考試培訓機構,幫助更多的人順利通過司法考試,責無旁貸。卷四部分在司法考試中地位特殊。通過對司法考試各卷得分的分析可以發(fā)現,卷四部分是考生得分最低的。更值得關注的問題是,許多考生在前三卷得分比較高的情況下,卷四分值卻很低。卷四所考查的知識點與前三卷的相關部分其實是一致的,表明這些考生對于知識點的掌握沒有問題(從前三卷的得分可以看出),但為什么在卷四就會丟分呢?歷年的考前輔導中我們也發(fā)現,很多學員對于卷四沒有信心,十分迫切地想尋求解答卷四的訣竅。這種現象引起我們的深思,如何在卷四中拿到高分呢?2005年的司法考試即將來臨,我們有必要為考生提供有力的輔導,如果能幫助考生在卷四提高分值,對其順利通過司法考試無疑是有決定性意義的。在復習備考過程中,針對卷四,應當把握以下的問題:第一,題型問題。卷四部分包括案例分析題、法律文書題、論述題。對于傳統的案例分析題部分,考查的主要方式還是給出案情,要求考生依據該案情,作答提出的若干問題,通常問題都比較多,而且具有一定的關聯性,這就要求考生具有冷靜思考、系統分析的能力。而法律文書題和論述題,則是2003年、2004:年卷四題型的重大變化之處。2003年司法考試有一道法律文書的改錯題。傳統的考查方式是給定案情,要求考生自行擬寫法律文書。其實法律文書題以前也曾經以改錯的方式出現過,2003年再次出現這樣的試題,提醒了考生司法考試命題的靈活性。而且這道題與刑事訴訟法結合非常緊密,必須運用刑事訴訟法的知識才能答題,這代表著法律文書題命題的方向。繼2003年出現一道論述題,2004-年此題型被保留并加大比重,值得關注。從長遠來看,論述題的比重增加應是一件好事,這是加強法學理論素養(yǎng)考查的一個信號,為通過司考選拔出有真才實學、理論功底深厚、有良好法言法語運用能力的人才提供了可靠的保障。這就要求考生在平時學習和復習備考的過程中,必須加強理論功底的培養(yǎng),并有針對性地進行這方面的訓練。2005年本書的修訂加強了論述題的例題比重,共設計了11道論述題,相信對考生把握論述題的命題思路和答題方法會有很大的幫助。第二,知識點問題。需要明確的一點是卷四的重點與前三卷的重點是一致的??梢詮膬蓚€角度看這個問題:一是分值比例。列入司法考試考查范圍的14門法學主干課程在司法考試中的地位是不同的,而能夠在卷四案例分析題部分考查的則只有民商法、刑法、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國際經濟法,除了論述題外,這些部門法在卷四的分值分布與其在前三卷的分值分布基本是一致的。二是具體知識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