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作為審判活動的重要載體,在總結審判經驗、指導司法實踐、促進法學研究以及輔助法學教育等方面均發(fā)揮著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全國政協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長羅豪才先生和中國法學會原常務副會長孫琬鐘先生很早就主張通過“人民法院案例”這個載體,出版一套案例與評注相結合的叢書,達到既有利于總結、傳播司法實踐經驗,也有助于讀者掌握人民法院有關真實案例運用、發(fā)展、存疑的學說,填補學校教育不足的目的。在羅豪才先生和孫琬鐘先生指導下,我社總結以往案例編寫的經驗,充分吸取同類圖書的優(yōu)點,經過長時間的醞釀和準備,推出了這套“人民法院案例與評注”叢書。該叢書有以下鮮明特點:一、分類合理性。叢書分為民事、商事、刑事和行政四大部分,各部分又按照不同案件類型分為幾大分卷。具體分類標準是:民事、商事和行政部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民事案件案由和行政案件案由劃分;刑事部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分則體系劃分。二、編排實用性。叢書所選編案例,先以索引的方式列出該案例的焦點問題以及裁判要旨,幫助讀者即時掌握該案的相關法律要點,其余除裁判文書以外,均按照案情、審判、評注以及法律依據四個部分進行編排。對于某些案件,審判時的法律依據現已修改或廢止的,以表格的形式對新舊法作出對照;對于案件發(fā)生時沒有具體法律條款作為依據而案件終結后出臺相關法律規(guī)定的,則列出有關新法條以供參考。三、案例典型性。叢書精選最高人民法院公報案例和各級人民法院及其業(yè)務庭通過其它方式公布的案例中極具代表性和同典型性的案例匯編而成。這些案例或反映了某一類案件的共性,或提煉了司法實踐的疑難點,或填補了某項法律空白。選案范圍以指導司法實踐為目標,不受法院級別的限制,法官、檢察官、律師可參照辦案,教學研究也可參考使用。四、評注指導性。叢書中每個案例的評注部分均由供稿法院的法官或司法實務專家針對案件核心問題作出權威點評。評注的重心放在對案件審理的思考方法和對法律適用問題的討論上,由法官針對具體問題突出要點闡發(fā)意見,既展現了法官對法律與法理融會貫通的過程,也提供了有關同類案件的法律推理方法和裁判主旨,有助于運用案例指導辦案。我們希望這套書的推出,能為司法實踐經驗的總結和積累、為法學教育事業(yè)的發(fā)展盡綿薄之力。由于水平有限,書中難免會有錯誤,疏漏之處,敬請指正。二o o六年二月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