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國家管治機制中非常重的制度。正因為這個原因,法律和政治及經濟是密不可分的。中國古代的孔子、老子、韓非子、朱熹等人的學說常常融政治、法律、經濟和教育于一體。英國18、19世紀的道行哲學業(yè)也體現(xiàn)了綜合學科分析社會公共政策的特點。在這方面比較杰出的有斯密、穆勒和邊沁。然而,近200年來的學科分類和專業(yè)化使得法律和其他學科的聯(lián)系變得疏遠起來,這種現(xiàn)象無論是在中國還是在英國都非常突出。在中國,法律和其他學科的分離還有另外的制度和歷史因素。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的計劃經濟時代,法律對社會資源和社會關系的規(guī)范被扭曲得非常嚴重。盡管在過去的四五十年國外越來越多的法律問題受到來自其他學科的侵入,法律和其他學科的交叉分析也愈來愈深入,并且這種現(xiàn)象也正在中國發(fā)生,但是,法律和其他學科的交叉分析在中國遠沒有受到足夠的重視?!豆痉ǖ谋举|:從代理理論的角度觀察》的第一個目的是要在改變就法律論法律現(xiàn)象方面起一個拋磚引玉的作用?!豆痉ǖ谋举|:從代理理論的角度觀察》收錄的這些文章得益于我在許多大學的學術會議和講座。我在首爾國立大學經濟學院、臺北中研院、澳大利亞新英格蘭大學商學院、北京大學法學院、清華大學法學院、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中國政法大學、西北政法學院和浙江財經學院法學院演講后都到了不少有益的意見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