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研究歷來基于兩種認識:一、《老子》五千言分為八十一章,諸章各有主題,彼此之間沒有直接聯(lián)系,儼如相對獨立的短篇論文,所以《老子》可視為文論匯編。二、《老子》前三十七章以論“道”為主,合編為上篇,后四十四章以論“德”為主,合編為下篇,所以《老子》一書又可名之曰“道德經”。傳統(tǒng)之見雖則宜乎眾矣,卻不一定合乎老子原意。《老子》諸章原本前后呼應、上下承接、邏輯相連,因此是有序的;不是各章自有主題,孤立成文,而是數(shù)章圍繞一個主題組合成論說單元,單元與單元則構成層次遞進,合部分為整體的系統(tǒng)論說;《老子》中不僅有關于“道”的系統(tǒng)論說,有關于“德”的系統(tǒng)論說,而且還有關于“政治”的系統(tǒng)論說。這三個部分相互關聯(lián),合成一個有機整體──老子學說。所以,《老子》是一部由“道論”、“德論”與“政治論”三部分組成的長篇論著。[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