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著名法學家王澤鑒教授,早已為祖國大陸法學界所熟,這不僅因為他多年來致力于祖國大陸和臺灣地區(qū)之間的法學交流工作,深得祖國大陸法學界人士的敬佩,更因為他的著作《民法學說與判例研究》于數年前在大陸出版,這部八集的巨著也受到祖大陸民法學界的重視:王澤鑒教授在臺灣大學擔任民法教職數十。在引導學生研究民法時,不僅向學生傳授最全面、最先進的理論知識,更注重教導學生如何運用理論以處理實際問題。他不僅在教學中貫徹他所侶導的“實例教學法”,也在研究工作中運用理論與實例結合的方法。他的著作以《民法學說與判例研究》為名,就說明他對理論與實例的并重。數十年來,他的這種研究工作已經愈趨精致,甚至使臺灣地區(qū)的民法學的研究達到一個更高的水平。這樣說是不過分的。大陸法學派的學者,因為他們國家多有民法典,所以在民法教學中注重以民法典為依托的理論闡述。當然,在講述理論中也少不了舉例說明。這時,舉例只是一種輔助方法,一般不寫在著作中, 也不受到十分重視。中國傳統(tǒng)的(自民國直到現在)民法教學就是這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