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協(xié)狀元》通過分場的舞臺處理,隨著上、下場,場景與環(huán)境隨著變換。這種上、下場本身就突破了舞臺時間、空間的限制,從而使之具備了宏大的結構體制,展現(xiàn)了復雜而廣闊的人生場景。溫州南戲又是以“代言體”作為其最重要的藝術特征,完成由敘事體的講唱到代言體的扮演這一關鍵性轉變。它的歷史價值得到學術界的高度重視。本書的校注是在錢先生《永樂大典戲文三種校注》(中華書局1979年版)和王季思先生主編《全元戲曲·張協(xié)狀元》(人民文學出版社1999年版)的基礎上進行的,借鑒參考受益良多,凡加引用之處均一一注明。這次校釋采用以《古本戲曲叢刊》影印的《永樂大典》本的抄本為底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