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曰∶“易者,象也。象也者,象也”?!笆ト擞幸砸娞煜轮U,而擬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為之象”?!坝^象系辭,圣人則之”。 “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天垂象,見吉兇,圣人象之?!薄八鶚范嬲撸持o也?!^其象而玩其辭?!庇梢陨线@些《易》著中的論述,我們可以看出“象”是研究易學的根本基礎。再根據“易傳”中“在天成象,在地成形”的論述,我們還可以知道,如果不熟悉易“象”及其各種表述方法與模式的話,就無法學習、研究、掌握易“理”。因為易“理”就是通過各種抽象的、具體的事物在一定時間、一定范疇、一定范圍、一定層次、一定方向位置等時空條件下所表現(xiàn)出來的各種形象、狀態(tài)及其變化,進行推導和論述的。如果沒有直觀或間接能感知到的事物形、“象”做為基礎,就無法進行觀察、分析、研究、感受、體會、總結、歸納出事物的規(guī)律性。也就無法學習、研究、掌握“易”“理”。本書就是力圖通過以抽象的八個“經卦”(基本卦)和卦中各爻及其位置所代表的各種具體事物形、“象”——即由“象數(shù)易學”這個角度,來論述易“象”及其各種變化規(guī)律。使研學易學者,對易“理”能有一個初步的認識和了解。因為學會和掌握了易“象”及其規(guī)律,既使沒有高明的老師教引,也能自行學習、掌握易學規(guī)律。否則,中國根據易象分類,再加上事物具體形象所創(chuàng)造出來的一字多音、一字多意有很大的內涵性的“象形”漢文字;以及由于,中國遠古時代人們的思想方式、方法上、語言或方言的特點上又與現(xiàn)今人們有很大差異,研學易學就更困難了。那往往只有靠高師們手把手的教引、傳承才能學《易》了??墒沁@種手把手的傳承手段,往往又會受導師們對易學某些方面偏愛和偏好的理解,把學生們帶入到某些偏激的研學易學的道路中,因此不易使學員們從易學廣大悉備的全方位上來理解易學無處不在的“一陰一陽之謂道”的“對應統(tǒng)一”性哲理。遠古時期,人們是沒有飛機、火箭、火車、立交橋、收錄機、電視機、星云、宇宙、黑洞、夸克、基本粒子等現(xiàn)代各種領域的形象和概念的。如今要想使用古時的易學道理來指導我們現(xiàn)今的實踐,就不能不把古《易》在保持其原有意義基礎上的易“象”(包括卦、爻之象) 及其變化與規(guī)律,進行適當?shù)难由?。本書中的某些延伸【即“八卦之象”、“六畫之象”(包括“正”、“之”、“應”、“中”、“體用”、“各種爻卦的集合體中的上下、內外、前后、左右卦”等)、“爻位之象”、“本之卦”、“半象”、“互卦”及“互體”、“連互”、“反象”(包括“全卦的反卦”、“上下半反象”、“上下同時反象”)、“對象”(包括“全卦的對象”、“上下半對象”、“上下交易之象”)、“反對之象”等“爻變”、“卦變”、“象變”等規(guī)律與內涵意義】,就可以給讀者一些啟示。使易“理”能在現(xiàn)今時代中,仍能保持其科學性、實用性與真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