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化學品具有易燃、易爆、有毒、腐蝕等危險特性,在其生產、貯存、經營、運輸和使用過程中極易引起燃燒、爆炸、灼傷、中毒等事故,給人民生命財產造成嚴重損失。制定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技術標準,依法對其加強管理是非常必要的。為此,2002年工月國務院頒布344號令,重新修訂了《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它對我國近期危險化學品的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標志著我國危險化學品管理進入了法制化管理的新階段?!段kU化學品標準匯編》是根據國務院344號令的有關規(guī)定將GB 12268《危險貨物品名表》列出的4000多項危險貨物除爆炸品、放射性物品、感染性物品和雜類外的危險貨物中有國家標準和行業(yè)標準的危險化學品編輯而成,另有幾十個化學品在GB 12268《危險貨物品名表》中雖然沒有列出。但該化學品在國家標準或行業(yè)標準中,其標志、標簽上有特殊要求,故也收集到本匯編中。本冊匯編為《危險化學品標準匯編》中的涂料、顏料及染料中間體卷,收集了截至2005年工2月底批準發(fā)布的國家標準和行業(yè)標準112項,包括涂料及涂料輔助材料、顏料及染料中間體等,是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yè)、研究機構和管理部門必備的基礎性資料。本匯編收集的標準屬性已在目錄上標明(GB或GB/T),年代號用四位數字表示,年代號后加括號表示為確認標準,括號內為確認時間。鑒于部分標準是在國家標準清理整頓前出版的,現尚未修訂,故正文部分仍保留原樣;讀者在使用這些標準時,其屬性以目錄上標明的為準(標準正文“引用標準”中標準的屬性請讀者注意查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