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本集子,收入了我自1981年以來的近30篇文稿。多數是圍繞國際私法在我國當如何發(fā)展這個主題的,同時也還有好幾篇涉及我國法理念和法制現代化(法治)的問題。對于國際私法在中國的復興、發(fā)展并達到了初步的繁榮,我能有幸參與其事,并使它成了我生命中的重要部分,既有歷史的機遇,《法律趨同化問題的哲學考察及其他》也有國內三位國際私法學界前輩的鼓勵與栽培。其間無疑也凝聚了我自己大量的心血。受健康條件的限制,近來我已少有成果,但我對國際私法學研究的動態(tài),仍然是備加關注的。關于法律的趨同化走勢正在加強的觀點,是我基于和平與發(fā)展已成為時代主題的理論在1989年底提出來的。開始我只提到國際私法的趨同化,待到1993年,我已將趨同化走勢與法律所追求的普適性本質聯系了起來,把它當作法律演變與進步的一個一般性規(guī)律。在1998年的《當代國際社會法律趨同化的哲學考察》一文中,進一步提出了矛盾的斗爭是為了建立一種新的或更高的和諧的秩序的觀點,并批判了“斗爭就是一切”的錯誤哲學理論。這應該是國內最早倡導構建和諧社會的一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