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是民法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規(guī)范市場交易的基本法律。合同法制的完善,能夠有效地規(guī)范市場經濟秩序,使市場經濟健康、有序發(fā)展。新中國成立后,我國先后于1981年、1985年和1987年頒布并實施了《經濟合同法》、《涉外經濟合同法》、《技術合同法》,形成了合同法的“三分天下”局面。雖然這三部分合同法分別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但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進一步發(fā)展,其局限性也暴露出來。為了完善合同法制建設,經過六年的反復修改、論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下簡稱《合同法》)于1999年3月15日經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并于同年10月1日生效,形成了合同法的“天下統(tǒng)一”?!逗贤瑵h》內容豐富,體系完善,為了進一步準確地理解、正確地運用這部法律,由多年來一直從事同合法教學與研究的專家、學者合作撰寫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