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釋義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立法宗旨】
第二條 【適用范圍】
第三條 【基本原則】
第四條 【規(guī)章制度】
第五條 【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機制】
第六條 【集體協商機制】
第二章 勞動合同的訂立
第七條 【勞動關系的建立】
第八條 【用人單位的告知義務和勞動者的說明義務】
第九條 【用人單位不得扣押勞動者證件和要求提供擔?!?br /> 第十條 【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 【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時勞動報酬不明確的解決】
第十二條 【勞動合同的種類】
第十三條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五條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的生效】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的內容】
第十八條 【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約定不明確的解決】
第十九條 【試用期】
第二十條 【試用期工資】
第二十一條 【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二條 【服務期】
第二十三條 【保密義務和競業(yè)限制】
第二十四條 【競業(yè)限制的范圍和期限】
第二十五條 【違約金】
第二十六條 【勞動合同的無效】
第二十七條 【勞動合同部分無效】
第二十八條 【勞動合同無效后勞動報酬的支付】
第三章 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第二十九條【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條 【勞動報酬】
第三十一條 【加班】
第三十二條 【勞動者拒絕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
第三十三條 【用人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等的變更】
第三十四條 【用人單位合并或者分立】
……
第四章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五章 特別規(guī)定
第六章 監(jiān)督檢查
第八章 法律責任
第九章 附則
第二部分 附錄
后記